中利集团:多期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 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智能财讯中利集团(002309)3月31日晚间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江苏证监局) 下发的《关于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警示函》,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5年4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各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公司2024年开展的光伏电池片和组件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将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营业收入分别调减2.81亿元、5.58亿元和6.58亿元,公司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伟峰、时任财务总监徐军成对公司前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王伟峰、徐军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中利集团主营光伏业务、线缆业务。预计2025年扣非净利润亏损2.4亿元至3.5亿元,上年同期亏损22.52亿元。
核校: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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