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1 02:26:20 股吧网页版
监管出重拳规范银保渠道“小账”问题
来源:中国经营报

  中经记者陈晶晶北京报道

  银保渠道保费收入暴涨,而执行“报行合一”过程中的“小账”有所抬头。

  合规列支的银保渠道费用通常被称为“大账”,即保险公司与银行在合作协议中约定的佣金水平;而所谓“小账”,是通过现金或其他变相利益输送的方式,向银行一线人员支付的额外费用。

  3月30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从业内知情人士处获悉,为深入贯彻《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银行代理渠道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办便函〔2024〕66号)要求,进一步落实保险公司银行代理渠道“报行合一”管理责任,规范市场秩序,持续推进降本增效,监管部门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代理渠道费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配发《银行代理渠道费用管理有关事项问答(一)》,对佣金支付、银保专员薪酬管理、业务推动活动费用、共同费用分摊等关键环节作出详细规范。

  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银保渠道“报行合一”监管,将进入更加精细化管控阶段。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报送银行代理渠道产品备案,要按照人身保险产品智能检核系统要求,分别报送向银行支付的佣金、银保专员的薪酬激励、培训及客户服务费、分摊的固定费用等水平。保险公司开展银行代理渠道业务,要按照经备案的产品精算报告执行费用政策,发生费用支出应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

  同时,保险公司要强化费用真实性、合规性和精细化管理,将“报行合一”合规管理纳入内部考核与问责机制。保险公司董事会每年至少一次专题听取“报行合一”情况报告。总经理对“报行合一”工作负责,总精算师对产品设计负责,财务负责人对财务管理相关事项负责,分管银行代理渠道的高级管理人员对银行代理渠道费用支出、业务推动活动开展的真实性、合规性管理负责。各级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对相关分支机构“报行合一”工作负责。

  此外,各金融监管局将持续开展“报行合一”现场检查,并建立“报行合一”违规问题和典型案例行业通报机制,及时向保险总公司及其法人机构监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