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有境外所得的纳税人须就境内外全部所得在6月底前完成申报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李苑)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4月1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境外所得的纳税人,须就境内外全部所得在6月底前完成申报。税务部门将利用国际间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CRS)等信息数据,对境外所得申报数据进行分析比对,持续加强税收监管。
戴诗友介绍,今年个税汇算已进行了1个月,超过7000万纳税人已依法申请退税,还有超过500万纳税人自行依法申报补税,整体运行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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