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4月1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境外所得的纳税人,须就境内外全部所得在6月底前完成申报。税务部门将利用国际间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CRS)等信息数据,对境外所得申报数据进行分析比对,持续加强税收监管。
戴诗友介绍,今年个税汇算已进行了1个月,超过7000万纳税人已依法申请退税,还有超过500万纳税人自行依法申报补税,整体运行平稳有序。
“开票经济”是当前部分地区违规招商引资和“内卷式”竞争比较突出的表现形式。较为典型的情况,是一些地方通过违规实施与税收挂钩的财政返还等方式,招引仅从事开票业务的各类平台或“空壳企业”到本地落户,以及一些企业出于做大业绩、获取融资等目的,通过关联企业之间“循环开票”“相互开票”,人为做大销售收入,给当地GDP注水,造成“数字繁荣”假象。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表示,“开票经济”违反税收征管法、税收实体法以及发票管理办法,既破坏经济税收秩序,造成国家实际财力损失,又损害了公平竞争环境,割裂全国统一大市场,还可能因企业粉饰业绩、违规借贷,引发其他风险,严重背离党中央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
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要求各级税务部门严格落实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专项治理既定措施,深入纠治“开票经济”问题。
发票数据显示,今年1月1日至3月25日,违规招商引资企业较为集中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再生物资回收、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组织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道路货运服务等六类行业开票金额同比下降4.7%,降幅较去年全年加深3.4个百分点。
其中,中部地区整治效果尤为明显,六类行业开票金额同比下降6.2%。纠治“循环开票”“相互开票”也取得初步成效,1月1日至3月25日,此类企业较为集中的批发业开票金额同比下降2.6%。其中煤炭及制品批发业、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业开票金额同比分别下降8.7%和5.2%。
王道树说,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立足自身职责,依法依规加力纠治“开票经济”。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风险监控分析。聚焦集群注册、重点行业、关联公司等整治重点,完善风险监控指标,加强常态化扫描分析,并且根据核查情况,快速迭代升级,不断提升筛查精度。
二是扎实开展核查处置。对风险扫描指向的高风险地区、行业、企业进行重点核查,持续清存量、遏增量,推动全国违规开票企业户数、开票金额持续下降。对不法分子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对通过实施违规奖补、税收返还招引的“空壳企业”、开票平台,以及“空转走单”“循环开票”等违规行为,针对性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三是着力推进协同共治。清除“开票经济”滋生的土壤,需要相关方面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对发现的“开票经济”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区和经营主体,将及时推送有关信息给发改、财政、统计、市场监管和金融机构等,健全完善协同纠治“开票经济”问题的制度机制,凝聚跨部门协同监管合力,实施联合惩戒,提升治理效能,推进牢固树立和深入践行正确政绩观,实现高质量发展。
作者:李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