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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1 16:00:50 股吧网页版
《河南省内河航运条例》表决通过,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来源: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记者闫文瑞】河南内河航运发展再迎重大利好。4月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闭幕会在郑州召开,《河南省内河航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表决通过,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河南首次以立法形式为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通江达海”的水运蓝图步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立法正当其时, 为“黄金水道”筑牢法治基石

  河南地处中原,连南贯北、承东启西,是唯一地跨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四大流域的省份。过去一年,河南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挖掘内河航运潜力,航道建设持续突破,港口集群加速崛起。截至2025年年底,全省内河通航里程达1825公里,港口吞吐量达7162万吨,周口港、信阳港等主要港口能级跃升,沙颍河、淮河两条通江达海水运通道初步成型。

  “相较于水运发达省份,我省内河航运发展起步较晚,在通航能力、港口能级、项目建设、运输水平、安全管理等方面仍存在较多堵点卡点,迫切需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河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于洋此前接受大河财立方记者采访时介绍,结合本省发展实际,制定一部综合性系统性的地方性法规,从全局角度统筹航道、港口的规划与建设、养护与保护,港口与水路运输经营,安全与应急,发展与保障等,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将为我省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强化污染防治,守护碧水清流

  《条例》第三章养护与保护,对水污染防治作出明确规定,严控新污染源。其中明确,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船舶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履行船舶污染防治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向水体排放、倾倒、抛撒污染物或者废弃物。

  同时,《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禁止在港口水域内从事养殖、种植活动,倾倒砂石、泥土以及其他废弃物,违法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及擅自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活动等行为。

  针对船舶污染事故处置,《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和船舶有关作业活动单位应当及时消除污染影响。不能及时消除的,船舶污染防治主管部门依法采取清除、打捞、拖航、引航、过驳等必要措施,发生的费用依法由责任人承担。

明晰执法权限,构建协同高效管理体制

  为解决内河航运管理中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条例》进一步厘清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限。

  《条例》总则第五条明确,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内河航运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权限内内河航运管理工作以及干线航道、相关港口行政执法工作。

  县(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权限内内河航运管理工作以及支线航道、其他航道、相关港口行政执法工作。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内河航运工作的其他部门,行使本《条例》规定的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职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港航机构负责内河航运具体工作。

  这一制度设计,为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内河航运管理体制奠定了法治基础。

布局发展蓝图,构建现代化内河航运网络

  在发展与保障层面,《条例》对河南内河航运的长远发展作出战略部署。第六十三条明确,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完善航道港口、多式联运、临港产业等发展布局,构建与本省产业布局相适应的现代化内河航运网络,打造中部便捷出海水运通道,为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基础支撑。

  《条例》第六十四条提出,相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支持、引导关联产业项目临港布局,充分利用港口资源,规划建设临港产业园区,构建现代化临港产业体系,推动港口与产业、城市的融合发展。同时,要加快内河港口口岸建设,推进交通运输、海关等单位协同配合,打造对外开放平台。

  在市场主体培育方面,《条例》第六十九条,鼓励港口经营人、水路运输经营者通过合资合作、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鼓励发展船舶管理、船舶代理、货运代理等传统航运服务业和航运交易、信息咨询、航运金融、航运保险等现代航运服务业,支持发展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

严格法律责任,为规范发展划出红线

  为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法律责任章节明确了相关罚则。未经批准临时使用港口岸线,或在临时使用的港口岸线上建设永久性设施、使用期满未按照规定拆除临时性设施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危害航道通航安全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省委、省政府擘画的内河航运“11246”工程蓝图,2026年,我省将建成唐河省界至马店段等7个项目,加快建设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等5个在建项目,开工建设沙颍河“通港达园”工程等12个项目,积极推进信阳港、漯河港等重要港口扩容提质,年内计划完成相关基础设施投资72亿元。

  随着《条例》的出台实施,河南内河航运将从“有法可依”迈向“良法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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