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1 19:11:51 股吧网页版
国航、厦航、中联航公告,4月5日起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下从10元涨至60元,800公里以上从20元涨至120元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今天(4月1日),国航、厦航、中联航等多家航司发布公告,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

GXaOuDJovOpdcLurATIiax2rcuEDYtOic0qJIjgwCpQDl7rYX3MWGvX9ibGQgsLwYDpHY7e2MBh3yITtVPVCMPaNUjf47NU5XQcm9ZI0EYiaQkc.png
ibIciaJ2dfKYd9N22bjAEOiaYc59H6jUDH5d5u1BIYicITEXyRIobEhRbE42hadf1iceUlMSmTD2C6vt2uo7zuK3kNzdN1zBC14N9Od12wL6g3cw.jpg
ibIciaJ2dfKYeJvun2RaU3YN0piadO59nfia9KiaSu49ItN27VwLEwFfqXrf84mASn1BMicyC3Hq4uTicm8Or5f71UEW4RyibY9QahYz3hZTgfSKmho.jpg

  自2026年4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调整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20元。

  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

  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2026年4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26年4月5日(含)以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一次调整为今年1月5日,800公里(含)以下航段向每位成人旅客收取燃油费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向每位成人旅客收取燃油费20元,分别下调10元和20元。

GXaOuDJovOopF1JAm11R9Aaic6mAia8VX0rgeCMTgicpm7HfVzDgYAib1HnYlW0Boiczy8BZHQiaC6aEg5sFH5faKjbicTGaosLiaav0icjpWClu3RX4.png

  2022年2月5日起,航空公司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分为10元和20元两档。此后持续上调,其中,2022年7月5日收取标准再度上调后,燃油附加费涨至100元/200元,为我国自2000年开始征收燃油附加费以来的最高收取标准。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央视新闻、澎湃新闻、公司公告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