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2 17:25:01 股吧网页版
【概念速递】拓普集团新增“创投”概念
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作者:财智星

2026年4月2日,拓普集团新增“创投”概念。

入选理由:2026年3月28日回复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与显鋆(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宁波拓为航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宁波拓为航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基金主要用于先进智能制造、集成电路、新能源、机器人产业链、新材料、人工智能等新兴行业初创或未上市公司股权创业投资。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30,001.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0.00万元,出资占比99.9967%。

公司涉及的其他概念:液冷概念、小米汽车、华为汽车、新型工业化、机器人概念、机器人执行器、汽车热管理、小米概念、汽车一体化压铸、电商概念、新能源车、无人驾驶、特斯拉概念。

免责声明:本文基于AI生产,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平台立场无关。东方财富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东方财富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东方财富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