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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2 18:49:30 股吧网页版
天赐材料子公司提起近15亿天价诉讼:原总工程师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后泄露
来源:红星资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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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星资本局4月2日消息,今日,电解液龙头天赐材料(002709.SZ)发公告披露称,其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九江天赐”)的原总工程师李某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另有相关公司把相关技术运用于项目中。

  对此,九江天赐提起诉讼,要求多位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14.72亿元,并登报赔礼道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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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日,有天赐材料的工作人员告诉红星资本局,该案件已经立案并获受理,但他们尚未收到相关通知,不知道具体的开庭审理时间。

九江天赐起诉昔日总工程师

要求多位被告共同赔偿14.72亿元

  4月2日,天赐材料发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作为原告,就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近日立案受理。

  公告称,九江天赐拥有液体六氟磷酸锂生产工业化技术、液体双氟磺酰亚胺锂生产工业化技术,以及相关的产线设计、生产设备等整个产线建设及运行所需的全部技术信息。为保护商业秘密,九江天赐建立了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措施。

  2017年8月23日,李某进入九江天赐工作,与九江天赐签订了《劳动合同》《商业保密、竞业限制协议》等,先后担任电池生产部工艺技术总监、总工程师等职务,后于2021年5月20日从九江天赐离职。

  天赐材料在公告中称,李某以窃取、非法复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九江天赐的液体六氟磷酸锂生产工业化技术、液体双氟磺酰亚胺锂生产工业化技术商业秘密,另有多名被告通过不正当手段从李某处非法获取该商业秘密后,运用于由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研一新能源”)具体实施的项目中,且通过申报专利等方式向公众非法披露九江天赐的商业秘密。

  九江天赐认为,李某、研一新能源等十二位被告在客观上相互联系、彼此配合、分工协作,在主观上具有明显的侵权故意与共同的意思联络,共同实施了侵犯原告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应就其共同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江天赐提出的诉讼请求有:相关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行为;销毁相关生产产线设备及生产所需的工艺资料;销毁承载商业秘密的专用设备,电脑、存储硬盘等存储设备,纸质及电子文档等工艺资料;十二位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4.72亿元,并登报赔礼道歉等。

14.72亿元索赔额已超2025年净利润

相关工作人员:案件已经立案受理

  4月2日,红星资本局以个人投资者身份致电天赐材料证券部,其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该案件已经立案受理,但他们尚未收到相关通知,不知道具体的开庭审理时间。

  该工作人员还向红星资本局表示,在重要岗位的员工离职后,基本上都会签署相关保密协议。

  天赐材料在公告中表示,九江天赐就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主张赔偿权利,预计不会对其当期损益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因尚未开庭审理,诉讼请求是否得到支持存在不确定性,也不排除在审理过程中达成和解或进行调解的可能,目前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14.72亿元的索赔额,已比天赐材料过去一年的净利润还要多。财报显示,2025年,天赐材料的营收约为166.50亿元,同比增长33%;净利润约为13.62亿元,同比增长约181.43%。

  4月2日,天赐材料的收盘价报44.81元/股,总市值约为913.5亿元。

  另外,4月2日,红星资本局致电该案件的被告方——研一新能源在工商信息渠道披露的电话号码,但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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