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2 19:18:41 股吧网页版
悄悄地,优必选卖了和宇树一样多的人形机器人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单日涨幅15%,股价重归百元,优必选(09880.HK)在披露了“人形机器人量产元年”的年报之后,似乎终于有底气说出自己是“人形机器人第一股”。

  其在财报上体现的数字是,人形机器人销售终于来到了总收入的40%,并成为公司第一大收入来源,销售台数达到1000余台。同时与许多商业、教育市场人形机器人不同之处在于,优必选人形机器人的平均售价来到约76万/台,单价显著高于此前才发布招股书的宇树科技。

  在这一销售框架基础上,优必选2025年交出了合计8.21亿元的收入。而与大红大紫的宇树科技招股书收入观之,两者收入甚至意外地已经持平。

  在此基础上,优必选CEO周剑在业绩会上给出了一个既“保守”又“雄心壮志”的指引:2026年人形机器人的出货量谨慎预估为5000台,较2025年增长400%。

  “我们去年正好交付1000台,我们今年无论是在工业端还是各个产品端,相信市场人形机器人产品需求会大幅增加。我们的产能规划也在上万台,保守一年交付5000台以上。”周剑表示。

  优必选VS宇树科技

  “回望2025年,大家共同建设了全球AI的核心技术中数字世界向物理世界的跨越,包括以大语言模型甚至是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突破,正在重构边界。而具身智能作为这一变革的核心载体,也正在赋予自主感知学习和实时交互能力。”周剑在优必选年度业绩会上表示:“对于我们优必选而言,2025年的确是具身智能人形机器人从技术验证迈向规模化的量产和商业应用的一个原点。”

  “当前智能人形机器人已经从技术验证迈向规模化、量产和商业应用的一个原点。”周剑表示。

  跳舞跑步,空翻拳击,2025年,宇树科技人形机器人在大众面前露足了脸,并且远销海外。

  然而,在周剑口中,那个老百姓不太见得到的优必选工业人形机器人,在2025年却卖出了和宇树差不多的成绩。

  根据宇树科技招股书和官方数据,宇树科技在2025年前三季度销售了3551台人形机器人,实现销售收入5.95亿元。与此同时,宇树科技官方微信公众号称公司2025年销售人形机器人合计5500台。如果按照这一数据线性推算,宇树科技的总人形机器人销售金额差不多来到了9.21亿。

  优必选的8.21亿元与宇树科技的9.21亿元,两者收入差距较小。而且在可预见的2026年,这番你追我赶可能会继续维持。

  业绩会上,周剑给出了2026年交付5000台以上的保守预期,并认为这一数据还有提升的可能性。同样的,宇树科技CEO王兴兴在2月接受媒体采访时给出的产能指引也在1万-2万台。

  这意味着,如果保持两者出货机器人的单价关系,优必选甚至保留了在2026年人形机器人总收入超过宇树科技的可能。

  而之所以能够与宇树科技并驾齐驱,原因或在于优必选选择了一条“不太讨喜”的策略。

  “过去一年,我们始终聚焦类似于工业和制造端的一些结构化。宽泛地说,人形机器人对于一些大型的工作任务目前可能暂时还不具备,但结构化的工作,产品(能力)已经足够了。”周剑表示,“我们已经深度融入汽车制造、智能制造、智慧物流以及汽车智能数据采中心和生产。”

  公司还在业绩会上,解释了长程任务与短程任务。周剑还“抱怨”,对于交付一款真正适用于工业场景的全尺寸人形机器人,“市场对这块的理解还不是特别深刻。”

  “出海”与“市场化”

  一个反直觉的认知是,得益于丰富的制造业场景,中国在人形机器人的积淀,不论从场景化能力,还是从实际量产数字上,早已完成了对美国“友商”们的超越。

  因此,就当下而言,优必选获得了一个很好的机器人出海的时间窗口。

  “国际化其实我们很重视,因为国外的用工成本其实比中国贵很多,其实市场非常非常大。”周剑表示。除此之外,由于海外工人的工作效率与中国工人相比也有差异,因此快节拍的长程人形机器人能更好地适应海外工厂的场景需求。

  在市场化进度上,他还表示,优必选策略或许在于在跨境企业的国内工厂中完成产品部署和实训,并随着本地客户和本地化跨国企业一起出海。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优必选仍在全力聚焦真正实现工厂场景的落地,但2025年一大部分的人形机器人订单来源于各地的数据采集中心。

  公开资料显示,2025年10月,优必选以1.59亿元中标"人形机器人数据采集中心项目",一次性采购531台Walker S2机器人,成为当时全球单笔订单最大的机器人项目。除此之外,广西防城港、九江、大湾区数据采集中心等项目也都是数采中心等科研客户。

  业绩会上,公司也明确表示,要推动更多市场化,商业化的订单落地。

  周剑表示,去年公司的目标是量产化,今年的目标则是“市场化”,目标是能够提高客户真实场景买单。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