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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3 02:45:00 股吧网页版
事关超15万亿小微贷款,两部门发文解决“银税互动”痛点问题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陈益刊

  小微企业授权税务部门向银行提供涉税等数据以获得贷款的“银税互动”,即将迎来升级。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开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过完善银税合作方式、深化银税数据应用、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等,解决当前“银税互动”的一些痛点问题,以进一步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下称“企业”)融资发展。

  “银税互动”是指税务部门在依法合规和企业授权的前提下,将企业的部分纳税信息与银行进行信息交换,银行利用企业纳税信息优化信贷模型,将企业的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为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有助于解决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目前小微企业是“银税互动”的受益主体,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促进企业诚信纳税。

  税务总局数据显示,自2015年开展“银税互动”以来,截至2025年底,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累计通过“银税互动”机制为诚信纳税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4517.72万笔、贷款金额15.7万亿元。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葛玉御告诉第一财经,此次《通知》在现有的“银税互动”机制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相关举措。比如,优化银税合作机制,税务部门本着“应接尽接”的原则,由省税务局与银行总行、一级分行建立“银税互动”合作机制,并签订“银税互动”合作协议。这就拓展了银税互动的合作范围。

  《通知》还提出,探索“银税互动”的“总对总”合作模式,即由税务总局或税务总局授权并指导银行总行所在地的省税务局,与银行总行签订“银税互动”合作协议,对接该银行在全国范围内的“银税互动”业务。此举将改变此前银税“一地一议”,从总部层面全面、规范推进这一合作,提质增效。

  目前各地“银税互动”中共享的信息并不完全一致,而且信息提供方式、授权渠道等也有差异,此次《通知》对共享信息进一步规范。

  《通知》称,税务总局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制定“银税互动”数据基础清单并动态更新,规范银税数据提供内容和提供方式,化解税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鼓励各地区银税双方利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依法合规开展“银税互动”模式创新。

  葛玉御表示,此次《通知》的另一个亮点是加强“银税互动”运行监测。比如,税务部门要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推送涉及“开票经济”的异常企业信息,阻断问题企业通过对开、环开骗取贷款行为。

  目前一些企业出于做大业绩、获取融资等目的,通过关联企业之间“循环开票”“相互开票”,人为做大销售收入。这种“开票经济”不仅破坏经济税收秩序,也引发金融机构贷款风险。上述税务与金融监管部门强化合作,有利于纠治“开票经济”问题,防范风险。

  另外《通知》还要求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比如,为了确保数据传输安全,此次《通知》称,税务部门与银行之间交换银税数据,应通过数据专线、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或税务和金融监管部门建立的专线,不得经由其他方式交换数据。

  《通知》还明确,税务部门、银行要严格依企业授权提供各自掌握的相关信息,不得未经授权或超授权范围、授权时限提供数据信息。另外,税务部门和银行按照相关法规落实各方数据安全管理和保密责任,按最小必要授权原则管理和应用数据,严格限定“银税互动”交互信息的查阅人员范围,定期对信息传输、存储、使用及保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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