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450万,贝斯美时任实控人陈峰因未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与隐瞒持股变动被处罚
来源:理财周刊-财事汇
4月1日,贝斯美(300796.SZ)发布公告,时任实际控制人陈峰被采取责令改正,并被处以450万元罚款。

陈峰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2024年8月30日,陈峰以本人借入资金通过吴某铭、钟某海的证券账户,以大宗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10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交易完成后,陈峰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1.1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7%,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陈峰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同时,陈峰隐瞒其持股信息变动情况,导致公司2024年度、2025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实际控制人的持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环保型农药医药中间体、农药原药及农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环保、高效、低毒农药二甲戊灵的原药、中间体、制剂,是国内仅有的具备二甲戊灵原药、中间体、制剂全产业链生产研发能力的农药企业,目前是国内最大的二甲戊灵原药生产企业。
贝斯美2025年三季度业绩报告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营收11.10亿元,归母净利润3117万元。
截至4月2日10点09分,贝斯美的股价9.27元/股,总市值33亿。(《理财周刊-财事汇》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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