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3 16:12:00 股吧网页版
宁波远洋拟定增10.95亿元用于集装箱船舶与集装箱购置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讯 (记者吴奕萱)4月3日,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洋”)发布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募资不超过10.95亿元用于集装箱船舶购置项目、集装箱购置项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港”)和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两者拟各出资5.47亿元参与认购。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宁波远洋将购置新型环保型船舶,扩大运力规模,进一步丰富东南亚航线网络,覆盖更广泛的地理区域,以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同时,增加航线密度,重点加密需求量大的航线,提高航班频率,确保货物能够更加快速便捷地往返。

  据悉,宁波远洋本次发行对象之一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港。宁波港通过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表明了对宁波远洋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并为宁波远洋未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同时,宁波远洋通过此次定增发行引入国内优质港口企业北部湾港作为战略投资者,不仅能够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还将深度整合市场资源、共享技术提升及强化业务协同,从而提升宁波远洋在航线优化、成本管控及客户服务等方面的运营效率,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

  宁波远洋表示,此次战略合作,双方在资本层面进行深入合作,更着眼于构建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将基于各自优势,共同制定企业未来发展策略、分享航运行业市场发展机遇。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