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双碳要闻
A. 政策指引
1. 九部门发布重要行动方案,到2028年规模突破3.5万亿
3月31日,工信部等九部门发布的《推动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指出,到2028年,物联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不断涌现,产业创新能力持续增强,感知、网络与通信、数据处理、安全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终端和平台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制修订50项以上先进适用标准,培育打造10个亿级连接和15个千万级连接的应用领域,物联网终端连接数力争达到百亿级规模,物联网核心产业规模突破3.5万亿元。
在应用场景方面,围绕农业、能源、交通运输、现代物流、建筑业、资源和环境等重点领域,深化物联网技术在智慧农(牧、渔)场、产品溯源、能源管控、仓储物流、智能建造、环境监测等场景的应用。
零碳解读:物联网与人工智能双向赋能、融合发展,正驱动人类社会从"万物互联"向"泛在智联"转变,成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战略抓手。此次方案首次将"百亿级连接""3.5万亿元规模"列为核心目标,标志着我国物联网产业迈入价值深耕阶段。
2. 工信部:将组织编制“十五五”新型电池发展规划
3月31日,在第十四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开幕式上,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二级巡视员吴国纲表示,新型储能产业规模稳步增长,工信部将重点开展四方面工作。
一是高起点谋划顶层设计,组织编制“十五五”新型电池发展规划;二是强化产业运行精准监管,动态跟踪储能电池产能、产量、价格等关键运营指标,加强前瞻研判与风险防控,遏制低水平产能重复建设,引导行业科学布局规范发展;三是完善标准体系,加强储能电池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力度,加快制定产品安全等级、性能分级、快速测试等关键标准;四是健全行业自律长效机制,着力构建优质优价公平有序的市场生态,破除同质化、内卷化竞争困局,推动形成企业自律、行业监管、社会监督协同发力的良性发展格局。
零碳解读:该规划是工信部落实"十五五"规划建议的重要举措,旨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锂电池产业链优势,满足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多元化需求。规划将加强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和系统布局,积极探索区域协调发展模式,引导各地区因地制宜、差异化、特色化开展锂电池产业规划布局。
B.行业动态
3. 我国首个百万吨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全链条示范工程破纪录
我国首个百万吨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全链条示范工程——中国石化胜利油田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二氧化碳注入总量突破13亿立方米,创下项目投运以来历史新高,标志着我国规模化碳减排与绿色能源开发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
零碳解读:这表明胜利油田CCUS技术完成从“技术验证”到“产业落地”的转化。目前,胜利油田百万吨级CCUS项目注入的二氧化碳全部封存于地下,项目区块日产油量从220吨上升至460吨,产量翻番并持续增长。
4. 我国CCUS关键技术装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在日前召开的第51届日内瓦国际发明展上,中国石化胜利油田研发的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关键技术装备斩获该展会最高荣誉——特别嘉许金奖。该奖项从当届金奖项目中经过层层遴选,并经评审团全票通过而选出,获奖率仅占全部参展项目的2%左右。
零碳解读:中国石化胜利油田百万吨级CCUS全链条示范工程的关键技术装备斩获特别嘉许金奖和特别创新奖,标志着我国CCUS全链条关键技术装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向全球碳减排提供了可复制、可落地的中国方案。
5. 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正式启动
3月31日,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正式启动,中汽中心为信息平台建设的技术支撑单位。中汽中心副总经理龚进峰在启动会上表示,信息平台的启动标志着我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迈入数字化、全链条管理的新阶段。
零碳解读: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正式启动,标志着我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迈入数字化、全链条管理的2.0时代。中汽中心副总经理龚进峰表示,管理制度升格为部门规章、信息平台完成全面优化升级,是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6. 国家重大设施 “远海浮动岛” 启动建设
3月28日,由上海交通大学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深远海全天候驻留浮式研究设施项目,在上海全面启动建设。这一世界首创的超大型海上科研平台,可以同时承载海洋装备、海洋资源、海洋科学等领域科研需求,也被称为“远海浮动岛”。
“远海浮动岛”大科学装置,预计2030年建成。独特的设计,使它可以同时承载国家在海洋装备、海洋资源、海洋科学等领域的研究需求,将为深海采矿系统、船海关键配套装备、海洋油气装备等提供实海试验平台;加快海洋资源商业化开采利用;揭示海洋生态系统的季节性演变规律,探索生命起源与演化奥秘;并有望进一步提高台风预报精度,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零碳解读:"远海浮动岛"作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是世界首创的超大型海上科研平台,标志着我国在深远海科研装备领域实现重大突破。该设施将填补我国在深远海长期驻留、大吨位深海装备实海试验等领域的空白,为海洋强国建设提供关键科技支撑。
7. 国内兆瓦级液氢燃料航空发动机首次整机性能达标
据3月29日中国航发消息,近日,由中国航发动研所氢能航空动力团队自主研制的AEP100液氢燃料涡桨发动机完成了基于地面试验环境的点火与性能调试试验。试验期间,发动机及液氢输运系统各项指标正常,在全状态下运行稳定,实现了国内首次兆瓦级液氢燃料航空发动机整机性能达标。
零碳解读:液氢以其极高的能量密度和零碳排放特性(燃烧产物仅为水),被认为是实现航空业深度脱碳的理想路径。此次试验验证了液氢航空发动机的技术可行性,标志着我国攻克了液氢燃料航空涡轮动力关键技术,为液氢涡轮动力从试验阶段转向工程应用阶段奠定了坚实基础。
8. 我国发布首个氢能产品耐久性验证体系
央视新闻3月30日消息,为了验证氢能产品是否可靠耐用,检测相关技术的成熟度,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发布了国内首个用于检测氢能产品全产业链的耐久性验证体系。
在位于天津的中汽中心新能源检验中心,一台氢燃料电池电堆正在进行一场长达2000小时的动态循环“马拉松”。这不是简单的长时间检测,而是通过精准控制各种参数,高频复现车辆怠速、加速、巡航等工况。2000小时的高强度循环测试,是一场极限的考验。
氢能产品耐久性验证体系的适用范围不止电堆,从氢能产品的核心材料、关键部件,到燃料电池系统,乃至燃料电池汽车、氢能无人机、氢能两轮车等终端产品,都能在这里完成全体系化的检测。
零碳解读:当前我国氢能产业正从示范应用向规模化发展迈进,该验证体系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氢能技术验证领域迈出关键一步,为氢能在车辆、轨道交通、船舶、储能及低空经济等多领域规模化应用提供了可量化的工程基准。
C.地方快讯
9. 重庆绿电直连上网电量不得超过20%,弃电风险自担
3月30日,重庆市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重庆市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重庆绿电直连项目将按"以荷定源"原则建设,重点支持四类场景:新增负荷配套新能源、存量自备电厂清洁能源替代、出口外向型企业降碳需求,以及已获批但未并网的新能源项目转型。
文件对电量消纳作出刚性约束:项目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0%,到2030年自发自用比例将提升至35%以上;上网电量占比不得超过20%,且项目不纳入全市新能源利用率统计,弃电风险由投资主体自行承担。
此外,与2026年1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对比,此次征求意见稿对绿电直连项目的新增/存量负荷、新能源项目进行分类管理,规则更细化,且新增多项禁止性条款。
禁止性条款:严禁以 “绿电直连” 名义为违规电厂转正、将公用电厂转为自备电厂,禁止套取新能源资源。
零碳解读:该政策响应国家层面首个国家级"绿电直连"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上网电量比例上限一般不超过20%。重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投资主体自担弃电风险的硬性约束,旨在强化项目自我消纳责任,减轻公共电网调节压力。
10. 贵州加强电力保障赋能算力产业升级
近日,贵州贵安新区首座500千伏变电站——马场输变电工程正式投用,有效提升对周边数据中心的供电保障能力。
作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之一的贵州,以贵安新区为核心承载区,加速数据中心集群建设。随着多个数据中心相继投用,地区整体用电需求快速增长。贵州加快推进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动电力与算力协同。
零碳解读:据测算,"十五五"期间仅贵安新区的用电负荷就将超过170万千瓦。贵州将继续推进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动电力与算力协同,筑牢"东数西算"算力基础设施用电根基,支撑跨区域算力协同与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专题碳讨
从柔性倡导转为刚性执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反内卷”划定红线
3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通知,明确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综合运用各类反不正当竞争措施,着力防治平台经济、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内卷式”竞争;并防治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这一文件引发市场高度关注。从2024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到同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要求“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再到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多次召开企业公平竞争座谈会;如今,市场监管总局拿出具体执法部署,将为行业带来哪些实质性改变?
为此,新京报零碳研究院深度对话中国人民大学能源经济系副教授陈浩,就此次通知的影响、企业应对之策以及行业协会的角色展开深度解读。
从“原则倡导”到“刚性执法”,监管工具全面升级
陈浩指出,通知的影响在于对“反内卷”从原则性倡导转向了提供可操作的执法工具。文件明确了“内卷式”竞争的具体行为类型,标志监管从柔性倡导转为刚性执法,为行业划清法律红线,遏制恶性价格战,推动产业从 “拼价格” 转向 “拼创新”,助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此前关于“内卷式”竞争的讨论更多停留在宏观政策层面,而此次市场监管总局的文件首次明确了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框架下如何认定相关违法行为,标志着监管从柔性引导正式迈入刚性执法阶段。
具体而言,通知提出在个案违法判定时,要综合考虑交易标的性质、生产规模和类型、市场和销售情况、生产效率和技术、商品或服务品质等多方面因素。这一多维度的判定标准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过去对于低价竞争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往往难以量化判断。现在执法部门有了更系统的考量框架——不仅仅是看价格高低,还要看企业是否具备成本优势,是否以牺牲品质为代价,是否存在滥用市场力量的情形。
这意味着单纯依靠低价抢占市场的行为,即便没有达到传统垄断协议的门槛,也可能因为损害行业健康发展、破坏公平竞争秩序而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对于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这些正处于技术快速迭代期的行业而言,这一变化具有风向标意义——它向市场传递了明确信号:恶性价格战不再是被默许的“市场行为”,而是可能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行为。
头部企业与中小企业:不同赛道的合规生存法则
面对监管,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的不同主体应当如何应对?陈浩给出了差异化的建议。
对头部企业,陈浩建议,开展合规自查,尤其要审视与中小企业的交易条款,避免因滥用优势地位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这不仅是法律风险,更是品牌信誉风险。同时,积极转向技术研发与品质提升,构建健康供应链生态。
通知明确提出要防治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并将“滥用优势地位”和“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明显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作为违法认定的核心要素。这意味着,过去一些企业利用强势地位延长账期、设置不合理付款条件的行为,现在可能面临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的直接介入和整改要求;拒不整改的,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头部企业而言,这不仅是法律风险,更是品牌信誉风险。在当前的舆论环境下,被认定为“欺负中小企业”对企业形象的损害是巨大的。头部企业应当意识到,构建健康的供应链生态,与中小企业形成良性互动,既是合规要求,也是长期竞争力的来源。
对于中小企业,陈浩建议,强化合同合规意识,明确付款条款与账期;善用政策维权,举报违法拖欠行为;聚焦细分技术优势,避免陷入低质低价竞争,提升自身议价能力。
行业协会既是“润滑剂”,也是“守门人”
从“防止内卷”到“综合整治”,从宏观政策到执法落地,这份通知的出台,折射出监管部门对新兴产业竞争生态的深刻洞察。在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中国已经构建起全球领先的产业优势。如何将这种先发优势转化为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既需要市场主体的自觉调整,也需要制度环境的精准护航。
随着新经济业态不断涌现,反不正当竞争监管面临哪些新的挑战?
此次通知已经体现了这一趋势——它不是‘一刀切’地否定竞争,而是精准识别哪些竞争方式是有害的,哪些是值得鼓励的。对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这些战略性新兴产业,监管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既要遏制恶性内卷,又要保护企业创新活力。
在防止“内卷”和治理账款拖欠的过程中,行业协会和商会能发挥哪些不可替代的作用?陈浩用“润滑剂”与“守门人”两个词来概括。
陈浩表示,行业协会能发挥“润滑剂”与“守门人”的不可替代作用。一是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引导企业从价格战转向技术、质量竞争,建立行业成本监测机制,为合理定价提供依据。二是搭建沟通平台,针对账款拖欠,建立信用公示与调解机制,及时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三是开展合规培训,普及法律知识,提升企业合规能力;四是发布行业数据,引导理性投资与竞争,推动行业协同创新。
行业协会的自律机制与政府执法并不冲突,而是互为补充。政府执法守住的是法律底线,行业自律追求的是更高的竞争标准。二者形成合力,才能真正推动行业从低水平内卷走向高质量发展。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进一步贯彻实施,无疑为“反内卷”的宏观政策到执法落地这一进程注入了新的确定性。对于行业而言,告别低水平内卷、回归价值竞争,既是政策的要求,更是产业走向成熟的必由之路。
新京报零碳研究院研究员陶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