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后怎么办?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就《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核查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核查处置则是抽检工作的“后半篇文章”,是实现抽检效能、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的关键环节。食品抽检工作的根本目的,不是单纯“检出不合格样品、发现问题食品”,更核心的是通过高效、规范、闭环的核查处置,从源头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征求意见稿明确操作流程,规范各类核查处置。
针对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规范全流程操作,明确从任务生成、任务启动、现场核查、原因研判、整改复查、立案处罚、行刑衔接到信息公开的全链条工作要求,统一办理标准与时限规范。提升现场核查的针对性与精准性。
针对食品生产者、食品销售者、餐饮服务提供者等不同主体,分类明确现场核查的重点内容与核查标准,确保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全程规范、有据可依。
同时,填补制度空白,专门设章明确风险抽检问题食品及问题线索的处置流程,建立差异化处置机制。根据风险程度分类采取管控、核查、处置等措施,实现风险抽检与监督抽检处置工作的有效衔接。
针对近年来抽检核查处置中暴露出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完善全流程监督管理机制。建立严重食品安全风险24小时快速响应机制,严防重大食品安全风险扩散;明确跨区域、跨环节线索移送、协同核查、联合处置协作机制,打破地域与环节监管壁垒;建立后续跟踪监管、专项督导督办、信用监管、专家支撑保障、企业技术帮扶等配套机制;对多次出现抽检不合格食品或者问题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实行台账管理、专项约谈、飞行检查或体系检查相结合的重点治理模式,实现从个案处置到共性治理的闭环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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