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晚间,仙鹤股份(603733)公告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明龙的通知,其于2026年4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短线交易,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王明龙立案。
公告称,本次立案系针对王明龙个人,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活动无关,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仙鹤股份同时公告,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明龙的通知,获悉其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王明龙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王明龙作为仙鹤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将借用他人证券账户持有仙鹤股份股票事项及时告知公司,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到80%时未及时披露。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王明龙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因为上述违规事项,4月3日,上交所对仙鹤股份实际控制人王明龙予以监管警示。
公开资料显示,王明龙,1968年9月出生,历任衢州仙鹤纸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仙鹤特种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5年11月20日起任职于仙鹤股份。截至2025年3月31日持有公司1000万股流通股,占流通股1.42%,属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王敏文、王敏良、王敏强、王敏岚系兄妹关系,为仙鹤股份一致行动人。王明龙在房地产、投资等领域控股多家企业,担任多家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管、直接控股股东及最终受益人。2025年12月30日,因个人原因辞去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仙鹤股份主营业务为特种纸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于2018年4月在上交所上市。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63亿元,同比增长24.80%;归母净利润7.78亿元,同比下降4.77%;扣非净利润6.9亿元,同比下降7.05%。
审读:马如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