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3 19:02:00 股吧网页版
上海临港: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来源:南方财经网

K图 600848_0

  南财智讯4月3日电,上海临港公告,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关于对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翁恺宁、袁国华、刘德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6]72号)。因公司对国寿投资50亿元增资款会计处理不当,未将其作为金融负债列示,导致2022年、2023年、2024年定期报告中分别少计负债30.08亿元、51.67亿元、52.76亿元,多计所有者权益相应金额,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其认真整改、如实调整账务,并在收到决定书后三十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因董事长翁恺宁(2024年1月至今任职)对公司2023年、2024年定期报告负有责任,董事长袁国华(2015年9月至2024年1月任职)对公司2022年定期报告负有责任,时任总裁刘德宏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均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翁恺宁、袁国华、刘德宏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