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能源:拟向特定对象竞价发行普通股,募资不超9.03亿元
来源:新京报
4月3日,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虹能源”)披露再融资预案,拟向特定对象竞价发行普通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9.03亿元,用于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为北交所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出台后,上市公司披露的第二单竞价发行普通股再融资案例。
长虹能源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也是北证50指数成分股。公司集全系列一次圆柱形碱性锌锰电池、圆柱形高倍率锂离子电池和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拥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产品制造能力。公司在2024年、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36.71亿元、32.4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1.26%、21.73%;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97亿元、1.77亿元,分别同比增加172.79%、23.69%。业绩快报显示,公司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为2.4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06%。
本次发行系长虹能源公开发行上市后的首次再融资,募集资金聚焦高倍率锂电核心赛道,有望进一步巩固公司高倍率锂电细分市场的领先优势与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拓展市场份额、巩固竞争优势奠定基础。
业内人士指出,长虹能源再融资项目充分体现了北交所再融资“扶优扶科、引导资源向新质生产力聚集”的导向。北交所定位于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其再融资与公开发行形成接续融资的机制,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做优做强;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提升发展质量和投资价值,让广大投资者共享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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