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林格尔4月3日晚间公告,由于2021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问题,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对此,菲林格尔证券部工作人员独家回应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称,目前,公司已经开始对相关存在虚假记载的年报进行修正,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已经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往期年报修正后,现任会计师事务所会做一个鉴证业务进行审核。修正后的年报会先于2025年年报披露。公司收到警示函后积极整改,后续事项以公司公告为准。
公告显示,经查,菲林格尔存在以下违规事项:一是工程项目收入确认不实。公司通过使用伪造的验收单、要求甲方配合提前出具验收单、以内部审批流程延后确认收入等行为,将不应计入2024年收入的9个工程项目收入确认至当年,导致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是部分金融资产分类不准确。2021年8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上海临港新片区科创一期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1年12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海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两笔金融资产不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公司将其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相关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导致2021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是董事、高管薪酬审议程序不合规。2022年至2024年公司董事报酬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未经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大)会说明,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上述决定书称,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为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对菲林格尔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菲林格尔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对公司总裁刘敦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时任公司财务总监陶媛和朱永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胡忠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