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注意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4月2日披露华信信托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显示,为顺利推动华信信托重整工作,恢复并提升公司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实现资源整合,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和指导下,华信信托管理人现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17时前提交报名材料。
2025年11月28日,大连中院裁定受理华信信托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招募条件上,意向投资人至少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是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信托公司相应股东资格,并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三是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债务人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且拥有与债务人主营业务(金融相关业务)相关行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经验;四是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遴选的,须明确联合体中各方角色(包括牵头人是否为控股股东,牵头人与其他股东是否拟形成一致行动等),其中牵头投资人应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其他投资人应当符合相应的信托公司股东资格。
招募流程包括报名、缴纳报名保证金、初步筛选、尽职调查、提交方案、遴选及签署协议等环节。
据了解,华信信托成立于1981年,为大通证券第一大股东,是目前辽宁省唯一一家信托公司。今年以来,华信信托破产重整事项加速推进。3月,华信信托官网发布的《关于安鼎公司收到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显示,大连安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收到华信信托管理人发出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会议提交表决的三项议案《财产管理及处置方案》《关于处置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方案》《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议案》均已表决通过。
1月28日,华信信托官网转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明确了其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具体安排;1月30日,华信信托在官网发布《关于安鼎公司完成债权申报的公告》称,按照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要求,债权人应于1月30日前向华信信托管理人申报债权。安鼎公司已于1月30日向华信信托管理人完成债权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