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晚,上海临港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翁恺宁、袁国华、刘德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简称《决定书》)。
经查,2022年、2023年上海临港子公司上海漕河泾开发区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累计收到国寿投资增资款50亿元。
据了解,上海临港对国寿投资负有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在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将该增资款项作为金融负债。但上海临港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国寿投资作为少数股东进行会计处理,导致公司披露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定期报告中财务数据不准确,分别少计负债总额30.08亿元、51.67亿元、52.76亿元,多计所有者权益30.08亿元、51.67亿元、52.76亿元。
上海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因此决定对上海临港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要求公司认真进行整改、如实调整账务并在收到监督监管措施后30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同时,袁国华(于2015年9月至2024年1月任公司董事长)、翁恺宁(于2024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刘德宏(公司总裁)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被上海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此外,此前公司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姚炜就同一事项被上海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上海临港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决定书》的相关事项,该事项主要系公司对相关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处理存在偏差,造成会计差错。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业务发展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教训,严格按照上海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发布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采取多种措施优化经营模式和融资结构,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确保经营业务稳健发展,持续注重投资者回报,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海临港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约38.02亿元,同比减少7.88%;归母净利润约11.03亿元,同比增加7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