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3 23:18:11 股吧网页版
昔日智慧城市龙头,连亏三年,募资账户被冻结
来源:中国证券报


K图 300020_0

  连续三年亏损、累计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超1.29亿元募集资金被司法冻结——ST银江2025年年报揭示了这家昔日智慧城市龙头目前面临的经营困局。

  年报显示,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8.14%,归母净利润亏损规模较上年增加90%,企业持续经营能力面临考验。

  值得注意的是,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年报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亏损18.63亿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股本。未受限的货币资金为1875.7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5004.20万元,短期借款为14.35亿元,其中1.04亿元已逾期,短期债务偿债压力较大。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可能存在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不确定性。

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

  2025年,ST银江实现营业收入1.75亿元,同比下降68.14%;归母净利润亏损17.89亿元,上年同期亏损9.41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7.86亿元,上年同期亏损9.4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7.96万元,上年同期为-3.47亿元。

  公告显示,2023年至2025年,ST银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36亿元、-9.41亿元、-17.89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亏损18.63亿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股本。截至2025年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50亿元,经营基本面持续恶化。

  与此同时,公司触及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多项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此前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进而“戴帽”(股票名称前加ST);此次又因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审计报告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公司股票自4月3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面对多重经营困境,ST银江管理层在年报中披露了4项经营改善措施:新任董事长姚成岭承诺,若有需要,2026年将为公司提供5000万元财务资助;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加大资产处置力度;加速项目回款,成立高管牵头的应收账款领导小组;主动缩减垫资业务,优化现金流,与中铁建工等央企开展战略合作拓展业务等。

募资账户几近全部“冻结”

  与2025年年报同步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一步揭示了ST银江严峻的流动性危机。

  公告显示,2023年ST银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亿元(募资净额9.86亿元),截至2025年末累计投入募投项目仅1.08亿元,被法院强制划转的募集资金达3.16亿元,其中2024年被划转2.93亿元,2025年被划转2265万元。

  账户冻结方面,公司合计8个募集资金专户中,有7个被司法冻结,冻结金额合计1.29亿元,占对应账户余额的99.99%,仅剩1个专户未被冻结。导致冻结的涉诉案件多达16起,涵盖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票据纠纷、合同纠纷等。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专项报告首次详细披露了3起劳动仲裁案件——申请人分别为谢*海、余*敏、程*川,案由均为“劳动仲裁”,案件状态包括“待一审开庭”及“已调解”。这三起劳动仲裁案件已进入法院执行保全程序,并导致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被法院采取相应措施。

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

  除了外部诉讼冻结,公司自身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亦出现违规。

  报告显示,公司将募集资金通过供应商回流至非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发生额1.43亿元;通过关联方杭州聚能数智、杭州翎投科技等转出5000万元用于日常经营,未履行审议程序;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支出9335万元,采购硬件、软件及非募投地点装修等。不过,专项报告明确说明,上述资金已全部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此外,公司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首次2亿元延期12个月后于2025年4月归还,随即又审议通过不超过4亿元的补流计划,截至2025年末已使用3.05亿元。

  ST银江表示,公司正在通过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冻结金额,尽快完成冻结金额的账户置换和解封。审计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息负债15亿元以上,2025年度支付的利息8000多万元,账面货币资金不足以支付一个季度的利息,在诉讼众多、生产经营本身需要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能否顺利实现置换存在疑问。

  此外,对于已被强制扣划的3.16亿元募集资金,公司表示,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