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3 23:19:10 股吧网页版
最后一个车载激光雷达定点项目被终止,炬光科技4月3日盘中股价创新高,今年以来涨幅超123%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K图 688167_0

  又一笔车载激光雷达定点项目订单“飞了”。

  4月3日,科创板上市公司炬光科技(SH688167,股价391.14元,市值351.48亿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某欧洲知名汽车Tier1客户AG公司通知,由于其激光雷达的终端车企客户原定上市车型的计划于近期正式取消,导致相关零部件项目随之终止。终端客户明确表示,此取消决定系基于该终端客户自身战略规划调整,与AG公司及其供应商无关。

  这已不是炬光科技第一次遭遇定点项目被取消。自2019年与德国大陆集团达成约4亿元框架协议,正式切入车载激光雷达赛道以来,公司曾被市场寄予厚望。然而,此次最后一个激光雷达定点项目被终止,意味着炬光科技已披露的相关项目已全部取消,多年布局未能取得预期成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公司为支持汽车业务而规划的IPO(首次公开募股)募投项目“智能驾驶汽车应用光子技术产业化项目”(原项目名称“激光雷达发射模组产业化项目”)也已宣布延期至2026年。尽管公司方面曾多次在投资者活动中表达对激光雷达行业的看好及其技术优势,但残酷的现实是,这项被寄予厚望的业务至今对公司的收入贡献仍不足1%。

  炬光科技近期披露的2025年业绩快报显示,去年公司实现营收8.8亿元左右,同比增长41.93%;但归母净利润依然亏损,为-4164.15万元。股价方面,炬光科技自2025年8月以来,上涨势头迅猛。2026年至今,公司股价涨幅累计超123%。4月3日盘中,炬光科技股价一度达到上市以来历史高位418.13元/股。

  业务布局未能取得预期成果

  一纸公告宣布炬光科技在车载激光雷达领域的定点项目“清零”。

  4月3日晚间,炬光科技公告称,公司收到欧洲知名汽车Tier1客户AG公司的通知,由于其激光雷达的终端车企客户近期正式取消了原定上市车型的计划,导致公司约50万套的激光雷达线光斑发射模组项目随之终止。该项目原计划量产时间为2026年,如今“临门一脚”之际被全部取消。

  炬光科技称,截至公告日,公司已交付约2700套激光雷达线光斑发射模组,仍处于量产前的准备阶段。

  对于炬光科技而言,这不仅是单个项目的损失。公司在公告中直言,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披露的激光雷达相关定点项目已全部取消,并坦陈前期在激光雷达方向的业务布局未能取得预期成果。

  从财务数据来看,激光雷达业务对公司的收入贡献确实尚微乎其微。公告显示,截至2025年三季度,炬光科技的激光雷达业务收入约占公司总收入的0.81%。财报数据还显示,炬光科技2024年归母净利润为-1.75亿元,而根据2025年度业绩快报,公司全年归母净利润虽有所减亏,但仍为亏损。这意味着,炬光科技已连续两年净利润亏损。

  募投项目延期至2026年9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AG公司”其实是欧洲Tier1客户的代号,限于保密协议,无法披露其名称。公开资料显示,炬光科技与AG公司的合作始于2023年12月。当时,公司对外披露了获得AG公司的激光雷达线光斑发射模组项目正式定点函,也即本次宣布被取消的项目。

  此外,炬光科技还曾于2024年10月获得AG公司另一个激光雷达线光斑发射模组项目的定点函,预计需求量约15万套。但在2025年4月,该项目同样因为AG的终端客户取消相关车型的功能配置而被取消。

  回顾炬光科技的激光雷达业务发展之路,可用“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来形容。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9年,炬光科技便与全球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德国大陆集团签订了总金额约4亿元人民币的《战略供应商合同》和《项目协议》,为其提供激光雷达发射模组。然而,炬光科技在2024年年报中透露,截至2024年末,该项目累计执行金额仅为1.07亿元。由于原配套终端车企的战略调整,整车生产计划被确认终止,导致该合作也画上了句号。

  尽管项目接连告吹,但炬光科技在过往的投资者交流中,曾多次表达对激光雷达行业的信心。2022年9月,公司还曾对外表示相当看好激光雷达市场。公司自2023年起战略聚焦线光斑技术路线。在2024年的业绩说明会上,公司方面仍表示,公司海外汽车定点业务进展顺利。

  而现实往往是残酷的。2024年8月,炬光科技宣布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智能驾驶汽车应用光子技术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9月延期至2026年9月。

  近期,受AI算力建设需求驱动,光交换(OCS)、共封装光学(CPO)概念股受到市场高度关注。炬光科技股价应声接连上涨,于4月3日盘中一度触达418.13元/股的峰值。2026年至今,公司股价涨幅超123%。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