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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4 06:56:31 股吧网页版
员工不是真“牛马”, “一个顶俩”的工作安排可以不服
来源:南方都市报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与职工李清的劳动争议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公司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判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李清劳动合同赔偿金12万余元。该案例在社交媒体引发广泛关注,于各方都有不少启示。

  该案例所展示的公司与员工的冲突很常见。公司要求李清接手离职职工刘某的电商订单业务,李清以自身工作较忙、无法兼顾为由拒绝这种安排。此后,双方多次沟通,李清明确表示,自己工作量已饱和,但公司坚持认为安排合理合法,订单组其他人员均已接手离职同事工作,李清的拒绝属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双方经历多番博弈后,公司单方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

  很多“打工人”都有过类似被安排的经历,而在该案例中,公司还以“订单组其他人员均已接手离职同事工作”为由向李清施压,这样的处境更是让人感同身受。面对这样的遭遇,很多人既愤懑但又充满无力感。在就业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员工是相对弱势的一方,职场中的潜规则经常能奏效,为了保住工作,哪怕觉得安排不合理,员工往往也只能接受。现实中那些频繁加班现象,不少就是因为人手不够——明明是三个人的工作,公司却安排给两个人做,本来是人员流失,却成了所谓“降本增效”的契机。

  尽管觉得安排不合理,可在不少人看来,一旦对簿公堂,这样的官司,员工方还是很难打赢。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似乎是一件很难说清楚的事。现在有人真的为此打了官司,而且,更重要的是还打赢了,对于“打工人”而言无疑是个激励,若面临类似状况,就不必再忍气吞声,可以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今后类似的案例员工能否胜诉?当然不能一概而论,每一个案例具体情形不一样,结果未必能照搬。在这个案例中,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是有充分依据的:李清提交的沟通录音及公司提交的加班考勤表,能够确认他在接手刘某工作前即已存在加班情形,而公司则未能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李清的工作量并不饱和,也未能证明由李清接手该部分工作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简单来说,法院的判决不是凭空做出的,而是在证据充分的基础上支持了员工的主张。

  有人离职,工作自然要重新分配,从管理角度是理所当然。但如果全部加在一个在职员工身上,相当于这个员工要完整地承担两份工作量,员工自然可以拒绝“服从管理”。打工人可以以“牛马”自嘲,但用人单位不能真的把人当“牛马”,何况即便是真的牛马,承压能力也是有极限的。

  此案例对于打工人最大的提醒就是,保存好证据,充分证明自己的工作处境,在必要的时候通过司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对于公司层面来说,类似案例则是一种警示,不能想当然地给员工安排工作,更不能仗着自己的强势地位靠潜规则来支配人——这种操作短期内也许能达到“降本增效”的目标,但长期看既不利于团结员工,同时也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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