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粮油贸易收入确认方法不当,维维股份被责令改正,时任董事长等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红星资本局
红星资本局4月4日消息,维维股份(600300.SH)4月3日晚间公告称,收到江苏证监局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两份监管文件,均因2022年至2024年部分粮油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不当,致连续三年定期报告营收与成本披露不准确。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维维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时任公司董事长任冬、总经理赵惠卿、财务总监赵昌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上交所对维维股份及上述三名高管予以监管警示。
公告内容显示,维维股份2022年至2024年内对于部分粮油贸易业务收入确认适用总额法、净额法的方法不恰当,导致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连续3年发布的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披露不准确。
具体来看,其中金额最大的一笔发生在2023年第三季度,更正前的营业收入为33.23亿元,营业成本为26.97亿元,应调减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4.48亿元,更正后的营业收入为28.75亿元,营业成本为22.49亿元。

截图自公告
4月4日,有财务相关人士告诉红星资本局,在总额法下企业以全额确认收入,净额法下企业仅按净差价确认收入,导致最终企业确认收入金额与实质不符。
维维股份称,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维维股份第三季度报告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88亿元,同比减少11.2%;归母净利润2.41亿元,同比减少1.9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7亿元,同比增长5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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