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的“农民养老金专题座谈会”上,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郑功成表示,在我国养老金制度改革中,农民群体特别是高龄农民群体,是最需要,也是最值得优先考虑的对象,优先提高其基础养老金待遇,是从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综合效应出发的理性选择。
郑功成认为,要解决农民养老金偏低问题,前提是充分肯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取得的成就。自2009年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启动以来,这一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局部试点到覆盖全国的发展过程,待遇调整机制也在不断完善,释放出积极信号。
但与此同时,郑功成也强调,当前城乡居民养老金总体水平仍然偏低,每人月均仅240多元。如果剔除养老金水平相对较高的城镇居民和具有农民工身份的领取者,“真正的农民”养老金水平还在200元以下,而年逾70岁的老农民由于当年没有个人缴费,往往只能领取最低基础养老金。也就是说,高龄农民既是农民群体中待遇最低者,也是公共养老金体系中最需要关注的群体。不仅如此,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与个人养老金都是为城镇退休人员锦上添花的制度安排,都不是农民的可选项,这就决定了农民尤其是老一代农民只能依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来解决年老后基本生活来源的后顾之忧。
在郑功成看来,尽快提高老一代农民特别是高龄农民的基础养老金待遇,至少具有四重意义:一是缓解高龄农民现实生活困难,提升其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二是承认老一代农民为新中国发展和国家财富积累所做出的特殊历史贡献,将其在计划经济时期凝结在国有资产中的劳动结晶通过提高其基础养老金的途径,让其得到适当补偿;三是维护公共养老金制度的代际传递功能,以更公平的制度安排增强农民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四是向社会释放促进公平的积极信号,增强民众对制度的信心,进而提振消费、助力乡村发展。
围绕如何破解农民养老金偏低问题,郑功成提出,应坚持理性渐进、分类推进的思路。对老一代农民而言,因其不可能再通过个人缴费加政府补贴来提升养老金水平,所以只有通过提高政府负责的基础养老金水平途径,并进一步通过分年龄段增加基础养老金的方式优先解决;对当前和未来的农民,则应更多通过激励参保缴费来增强制度的社会保险属性,实现福利保障与责任分担并重。
对于“钱从何来”这一关键问题,郑功成认为,应当多渠道筹措资金,把“投资于人”的宏观政策优先落实到提高农民特别是高龄农民基础养老金上,具体可以考虑增加针对高龄农民基础养老金的专项财政投入,优化国家财政对三大群体养老保险的补贴结构,也可研究通过划拨部分国有资产收益或发行特种国债等方式,为解决老一代农民基础养老金偏低问题以及激励今后农民参保缴费提供支持。
郑功成建议,国家应尽快采取行动,让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投资于人与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整体部署,尽早转化为提高高龄农民养老金的现实政策。如果财政筹措暂时存在压力,也可以先从80岁及以上老人开始,再逐步向70岁群体延展,做到年龄越大、增幅越大;对临近领取待遇的农民,也可探索允许补缴一定养老保险费,作为过渡性安排。无论采取何种方案,都宜尽早释放政策信号。
据了解,参加此次会议的还有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西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10多位社会保障学界、经济学界专家学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民政部老龄工作司负责人,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相关处室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参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