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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5 14:17:40 股吧网页版
恒信东方虚增营收1.82亿元,公司及四名时任高管面临罚款合计1250万元
来源:红星资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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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恒信东方(300081.SZ)发布公告,公司于4月3日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收1.82亿元,公司及四名时任高管将面临合计1250万元罚款。

  同时,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4月7日开市起停牌一天,4月8日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变更为“ST恒信”。

  公告显示,2022年,恒信东方向ST创意(300366.SZ)销售服务器及相关软件,向诺比侃(02635.HK)销售软件。

  在上述业务中,恒信东方并不具备对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本质上仅承担业务“代理人”角色,在知悉案涉业务交易模式的情形下,仍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恒信东方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1.82亿元,占当期披露营收总额的37.12%。

  2024年10月,恒信东方决定对该业务调整为按照“净额法”进行核算。基于该调整,恒信东方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调减2022年营业收入1.82亿元,同步调减当年营业成本1.82亿元;调整完成后,公司2022年营收由4.89亿元变更为3.08亿元,净利润保持不变。

  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恒信东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孟楠、时任董事陈伟、时任财务总监王林海、时任副总经理李小波四名高管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230万元、200万元、70万元罚款。

  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发前不久,恒信东方3月27日公告称,李小波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技术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当日,李小波持有公司股份12.21万股。

  对于恒信东方的问题,有观点认为,看似专业的会计处理选择,一旦使用不当,可能虚增收入规模达数亿元。会计处理不能“怎么好看怎么做”,必须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否则虚增收入一旦被查实,不仅公司面临罚款,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都将承担连带责任。

  事实上,恒信东方2023年三季报中,类似差错再次出现。2024年4月,公司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3年三季报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均调减3451.32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恒信东方2010年登陆深交所,业务涵盖数字创意产品应用及服务、互联网视频应用产品及服务、算力系统集成等。

  另据财报,公司已连续多年亏损,2020年至2024年,5年累计亏损超20亿元;2022年至2024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2亿、-2.8亿元、-3.5亿元。今年1月,公司发布2025年业绩预报,预计归母净利润为亏损3.65亿元至亏损4.75亿元。

  编辑陶玥阳肖子琦综合自澎湃新闻、21世纪经济报道、公司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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