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新吴光电”)收到北交所出具的第二轮IPO审核问询函。本次问询围绕大额在建工程真实性、境外销售合规性、业绩可持续性、实际控制与同业竞争、技术创新性、募投项目合理性六大核心问题展开。
新吴光电是专注于屏显玻璃盖板、精密电子零部件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产品覆盖车载显示、消费电子、工控医疗等领域,客户包括康宁、群创、友达光电、力特、伊顿等行业龙头,2025 年营业收入约 3.35 亿元,归母净利润 5111.54 万元,拟募资 1.3 亿元投向 “年产智能屏显盖板 360 万片建设项目”。报告期内公司业绩波动明显、境外收入占比高、在建工程快速扩张、关联交易与客户供应商重叠等特征,成为北交所重点核查对象。
大额在建工程激增真实性存疑
问询函首问直指新吴光电新增大额在建工程真实性。数据显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4633.00 万元、11345.86 万元、31616.01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从 11.15% 飙升至 47.63%,核心为 “年产智能屏显盖板 1200 万片” 项目,期末余额 21875.73 万元,工程进度 88%。同期设备及工程采购金额从 6922.28 万元增至 20804.15 万元,部分供应商与客户重叠、存在关联关系,引发北交所对交易公允性与资金闭环的质疑。
北交所要求公司详细说明向群创光电、友达智汇采购的具体内容、金额、合同条款、支付进度,结合两家公司业务范围与市场供应情况,论证采购原因及价格公允性,并核查采购前后对相关客户销售单价、销量、毛利率变动,逐笔核对支付时点与进度,排查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同时,针对实控人 2025 年受让供应商湖南三兴精密 2% 股份、向苏州元瞰科技等关联方采购等事项,要求说明交易背景、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境外销售收入确认与毛利率存疑
报告期内,新吴光电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53.90%、49.35%、43.09%,持续维持高位,销售区域覆盖中国香港、保税区、菲律宾等地,北交所重点关注境外销售真实性、收入确认合规性及毛利率差异合理性。
问询函要求公司披露主要境外客户基本信息、合作模式、物流报关、结算流程,说明客户采购后续流转及终端用途;结合销售模式明确收入确认时点与依据,判断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行业惯例;解释同一集团内同类产品境内外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商业逻辑,并要求中介机构执行境外销售穿行测试、控制测试、细节测试及函证、走访程序,核查内控有效性、收入确认准确性及函证规范性,对未回函客户实施有效替代程序。
期后业绩下滑持续盈利能力存疑
报告期内新吴光电业绩呈现明显波动:2023 年营收、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分别下滑 11.14%、18.24%;2025 年营收微增 1.77%,但扣非净利润同比下滑 12.02%,且公司预计 2026 年一季度业绩继续下滑,盈利能力稳定性被重点问询。
北交所要求公司量化分析报告期内收入、利润大幅变动原因,说明一季度下滑诱因及最新改善情况;针对盖板玻璃业务,核查受托加工单价年均降幅约 20%、自产业务毛利率逐年下滑的合理性,分析与康宁、群创、友达光电合作稳定性,判断总额法核算收入是否符合准则要求;针对精密零部件业务,核查熔丝毛利率从 33.12% 降至 28.13% 的原因,评估原材料价格传导能力及毛利率持续下滑风险,同时确认声学精密部件增长可持续性。
实控人架构与关联企业同业竞争与代垫成本待澄清
公司由吴哲、吴逸谦父子共同控制,合计持股 89.68%,吴洁(吴哲妹妹、吴逸谦姑姑)持股 2.11% 并担任苏州浩君自动化、苏州吴逸科技高管,北交所聚焦控制权稳定性与同业竞争问题。
问询要求说明父子二人与吴洁是否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争议解决机制,完善信息披露;结合两家关联企业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经营业绩及与公司客户供应商往来,判断是否构成同业竞争、是否存在未披露事项;同时核查是否存在关联方代垫成本费用情形,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需分别就控制权、同业竞争、代垫成本发表专业意见,确保公司治理规范、业务独立。
募投项目与细节问题费用公允、存货计提全面排查
本次问询还覆盖募投必要性、顾问费用公允性、存货跌价、关联交易等细节问题。公司募投项目拟投入设备 1.62 亿元,现有产能利用率维持在 88%-99%,北交所要求结合询价与同行业对比,论证设备采购必要性、费用合理性,评估折旧摊销对业绩影响及产能消化能力。
针对原董秘、财务总监商兆义离职后被聘为财务顾问,要求说明顾问费、交通费定价公允性,核查资金流水是否存在异常、利益输送或股权代持;同时要求披露存货库龄结构、跌价计提政策、可变现净值依据,解释计提比例逐年下降原因;核查与苏州新韵蚨交易定价公允性,该公司 95% 收入来自新吴光电加工服务,确保关联交易透明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