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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6 19:52:50 股吧网页版
抑制AI侵权,司法需要亮明态度给出指引
来源:南方都市报

  “AI角色撞脸真人明星”现象持续引发网络关注。4月6日,据南都报道,近期,短剧《心××爱》某角色AI生成形象与某演员形象高度相似,出品方未提供相关素材合规使用证据,被平台下架处理。涉事短剧平台表示,今年第一季度,已累计下架违反平台治理规范的漫剧1718部。其中针对近期AI短剧素材违规使用问题频发的情况,平台专项开展集中治理。目前已完成1.5万部作品的全面核查,依规处置违规作品670部。

  无论是有意为之还是无意“撞脸”,这类AI形象客观上都构成了侵权。按理说侵权风险很大,但事实上,随着AI技术的普及,这种侵权现象却呈现泛滥之势。尤其是近年来,影视领域各方纷纷发声,侵权危害性不可忽视。

  南都梳理了相关乱象,早在2023年,一批复刻孙燕姿、周杰伦等知名歌手音色的AI翻唱歌曲已引发讨论。今年2月,杨幂方披露AI伪造声音侵权案胜诉细节,被告未经授权,利用AI合成与杨幂音色、语调、发音风格高度一致的声音。孙俪、邓超工作室曾发文,公开打假网络上大量利用AI技术伪造两人形象和声音进行虚假广告宣传的行为。此外,还有其他众多明星的声音被伪造合成视频推荐产品或发布“鸡汤”视频引流变现。

  用户平时的观感和判断是一方面,司法认定却是另一方面。在AI技术加持下的各种创作行为,给司法实践提出了考验,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维权难。

  比如AI盗声,维权面临诸多难题,一是法律对事实的认定门槛非常高,且举证难。有律师表示,AI合成声音并非直接使用原声音片段,而是通过对声音样本数据处理后重新生成声音,这一AI化的过程会使声音的声学特征发生转变,导致鉴定结果不准确。此前南都的报道就提到,在某个案例中,为了证明AI合成的声音盗用自本人,被侵权者甚至要反过来模仿AI模仿自己的声音。另外,有律师还表示,在执行层面上,声音具有“可识别性”的判断标准、声纹比对的相似程度、比对平台的权威性等差异,可能导致法院裁判不一致。

  上述困境都不难理解,而且,现实中这类侵权也可能有不同的表现方式。一个知名演员的形象或声音,可能会被广泛盗用,最典型的比如普通用户,可能出于娱乐而盗用这类素材,当然也会有主体出于牟利目的擦边盗用。显然,不同的侵权行为带来的危害存在差异。普通用户的侵权可能是无意为之,而且后果可能相对较轻,对于这类侵权,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权就显得不划算,但显然也不可宽纵,让内容平台担负起合规审查的责任,可能是避免侵权的最好方式。

  而对于那些有牟利动机且危害较大的侵权行为,就更要引起重视。其侵权的成本很低,与之相对却可能获利丰厚。观众会被这类素材吸引,继而作品会收获不错的市场影响力。目前,很多演员选择以发布声明的方式来抵制侵权行为,3月,多名配音演员集体呼吁抵制AI侵权行为。但这显然不足以解决问题,从长远来看,如何维权、司法的态度如何,对此可能需要通过典型案例来提供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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