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等六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旨在持续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效能治理,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巩固壮大。
商务部电子商务司负责人介绍,电子商务根植于实体经济、成长于实体经济,既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也是赋能实体经济的重要抓手。意见统筹促进与规范、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提出5方面16条举措,构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框架体系。
着力赋能增效方面,意见提出助力中小企业转型、深化农村电商、培育产业电商3条举措,发挥电商优势助力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加强创新引领方面,意见提出加快技术创新应用、大力发展品质消费、积极打造融合载体3条举措,深化线上线下融合,助力实现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
推进高水平开放方面,意见提出加快制度型开放。推动“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择优扩围,打造多地联动、梯次布局的电商开放格局。在贸易便利化、国际数据服务、跨境人民币结算等领域形成一批制度型开放成果,加快复制推广,促进电商开放提质升级。鼓励各地依托自身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开展差异化探索,创新电商制度型开放实践。高水平办好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分享制度创新经验,凝聚发展共识。
意见称,推动规则衔接。加强电商领域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研究,推进个人信息保护、跨境数据流动等领域国内外规则对接协同。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深入推进世贸组织等多双边规则谈判磋商。支持地方和企业参与电商交易、数据互操作等国际标准制定。
加强支撑保障方面,意见提出,优化金融产品供给。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和科创母基金作用,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结合电商企业融资需求,完善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模式。综合运用贷款、股权等手段,为电商业态模式创新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电商企业合作,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发行债券融资,优化融资等政策流程,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
另外,意见还明确,激活数据要素价值。鼓励发展数据标注产业,打造一批商贸流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遴选电商领域“数据要素×”创新赋能典型案例。健全完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持续优化数据出境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推动相关部门间跨境电商数据资源整合与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