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施基层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 助力实现分级诊疗“基层首诊”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4月6日电 (记者白剑峰)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局近日联合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部署实施基层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此举旨在进一步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作用,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规范性和同质化水平,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助力实现分级诊疗“基层首诊”。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慢性病管理等职能,其医疗质量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与切身利益,是保障人民健康的基础性环节。此次行动拟利用3年时间,在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年推进。到2026年底,先覆盖全国中心乡镇卫生院(含县域次中心)和实际开放30张以上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常态化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到2027年底,范围扩展至其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28年底,范围扩展至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国基本建立基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体系。
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此次行动的重点实施范围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地区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单位,重点覆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逐步延伸至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城市地区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实行“以市带区,区社一体”模式的,以“区社一体”整体纳入实施范围,并逐步延伸至社区卫生服务站。
此次行动聚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提出9项工作任务,包括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开展医务人员培训、改善门诊医疗质量、提高急诊急救医疗质量、促进规范合理用药、保障检验检查质量、改进护理服务质量、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改善住院和手术质量等。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