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行业再现百万元级别大额罚单。4月8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北京金融监管局日前披露,因存在个别风险项目掩盖表内外风险资产、互联网贷款业务自主风控不到位等13项违法违规事项,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信托”)被罚720万元,公司副总经理张南等多名责任人一并被罚。
整体来看,华鑫信托该张罚单的罚金在信托行业罚金榜上处于靠前位置。而在信托行业全面转型、压降融资类产品规模的大潮之下,华鑫信托2025年融资类信托规模仍在逆势扩张,这也与罚单中“融资类业务开展不审慎”形成鲜明对照。有分析人士指出,华鑫信托罚单违规事项几乎涵盖了信托业务的全链条问题,高额罚金也是信托行业监管信号的再次强化。

华鑫信托被罚720万元
根据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的罚单,因存在13项违法违规事由,华鑫信托被处以720万元罚款。
具体来看,华鑫信托本张罚单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个别风险项目掩盖表内外风险资产;信托收益分配违反监管规定;融资类业务开展不审慎;财产权信托业务违反监管规定;证券投资产品管理违反监管规定;协助保险资金变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重大关联交易审批流程违反监管要求;少计融资类业务规模;内部人员违规汇集资金购买本公司信托产品;互联网贷款业务自主风控不到位;未有效审核信托目的的合法合规性;“三查”不尽职、信托资金被挪用;将不同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投资于同一项目、变相突破私募产品投资人数限制。
同时,华鑫信托多名相关责任人一并被罚。其中,张南、周拯、朱镭分别被北京金融监管局予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陈立洲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王罡、赵吉祥被警告。
北京商报记者结合华鑫信托财报等公开信息进一步查询了解到,张南现任该公司副总经理;朱镭担任华鑫信托固定收益部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剩余人员在华鑫信托不同业务板块居于管理层位置。
而在罚单披露当日,华鑫信托在官网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回应。华鑫信托发布公告指出,本次处罚涉及事项主要发生在2024年之前,公司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处罚,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下一步将严格落实监管各项要求,持续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合规管理水平,保障稳健经营与高质量发展。
综合公司官网、天眼查等信息,华鑫信托是中国华电集团旗下专业从事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成立于1984年6月,于2010年2月获得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重新登记,同年3月挂牌开业。当前,华鑫信托注册资本金73.95亿元。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指出,从违规事项清单来看,华鑫信托这张罚单几乎涵盖了信托业务的全链条问题,呈现出“系统性违规”特征,而非单一业务疏漏。
结合华鑫信托罚单的具体内容,柏文喜进一步指出,华鑫信托的违规事项主要有三类,一是风险掩盖与数据造假,“个别风险项目掩盖表内外风险资产”“少计融资类业务规模”存在主观恶意规避监管指标,直接动摇了风险监管的根基;二是资金挪用与投资者保护缺失,“‘三查’不尽职、信托资金被挪用”和“将不同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投资于同一项目、变相突破私募产品投资人数限制”,前者侵害委托人利益,后者涉嫌非法集资化操作;三是监管套利行为:“协助保险资金变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属于典型的跨行业监管套利,利用信托通道规避保险资金运用限制,这正是近年来监管重点整治的“通道业务”变种。
助贷自主风控不到位
720万元的大额罚单,覆盖华鑫信托业务的多个方面,其中也包括互联网贷款。根据罚单,华鑫信托存在互联网贷款业务自主风控不到位的违规情况。有知情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在720万元罚单所涉及的监管检查过后,华鑫信托及合作的助贷平台均已进行了对应的业务调整。
事实上,信托公司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助贷相关业务,曾是信托行业业务拓展的重要路径。不同于银行、消费金融等机构可通过自营渠道向消费者直接发放贷款,信托公司多是以资金方的身份参与相关业务。结合华鑫信托官网披露的信息,该公司于2022年推出普惠金融业务,累计已授信个人客户4.2亿人、小微企业460万户。
根据华鑫信托官网披露的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与该公司助贷业务合作的第三方平台主要包括运营机构和增信服务机构两大类,未涉及催收等贷后管理部分。
资金方的定位,往往也让信托公司在互联网贷款业务流程中处于“隐身”状态。“我是在互联网平台申请的贷款,其间并不知道资金方和助贷平台之间的差异,一直到逾期引发投诉纠纷后,我才了解到放款方是华鑫信托。逾期催收这些工作全是助贷平台开展的,想要就逾期进一步进行协商却联系不上华鑫信托,不知道具体应该如何处理。”4月8日,有借款用户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
不仅如此,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与助贷平台合作发放的贷款中,互联网贷款高利率和逾期催收引发的纠纷,也让部分消费者将矛盾指向了资金方华鑫信托,由此引发了不少与互联网贷款相关的投诉,有用户投诉质疑华鑫信托与助贷平台联合发放高利率贷款,在逾期后遭遇华鑫信托方面暴力催收。
华鑫信托也在2025年财报中提到,报告期内公司共收到转办的有效投诉151件,为消费金融业务类投诉,投诉原因包括消费者因未按时还款而提出停止还款提醒、协商还款或减免息费等诉求。
过去几年来,互联网贷款业务迎来监管整治风暴,作为资金方的信托机构被纳入其中。尤其是2025年10月助贷新规生效后,互联网贷款领域信托资金规模迎来了进一步压降。叠加信托“新三分类”施行,行业转型持续推进,“通道类”“融资类”业务规模被全面压降,信托机构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也被要求自主风控、主动管理、风险自担。
自主风控不到位背后隐含风险。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袁帅坦言,在这一情况下,互联网贷款业务很可能演变为“通道类”业务,信托机构往往会沦为资金流转的“中转站”,仅负责提供资金通道,将风险审核、贷后管理等核心环节完全交由合作的互联网平台主导,依靠收取通道费获取稳定收益,最终可能逐渐偏离信托业务的本源。
针对互联网贷款业务风控,公司与助贷平台之间具体如何分工、对于该部分业务发展有哪些新规划,北京商报记者向华鑫信托进行采访,对方仅回应称,相关问题以公司官方公告及公开发布信息为准。
对于当前信托机构与助贷平台的合作模式,有助贷行业从业人士表示,在监管硬性要求下,信托机构作为资金方,自身的风控系统相对独立,不会将风控全部依赖于助贷平台。但可能存在为了业务规模向助贷平台做出妥协的情况,例如提高通过率以换取更多资产。而信托公司想要对互联网贷款业务进行全流程管理,现阶段仍存在一定难度。
袁帅认为,在信托行业禁止开展“通道类”业务的监管要求下,华鑫信托与助贷平台的合作必须摆脱过去的“借道”思维,回归自主风控的核心。首先,公司需建立健全独立的风控体系,不能过度依赖助贷平台的风控数据,要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进行全面、深入地核查;其次,要优化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全流程管理,从贷款审批到贷后催收,避免出现管理真空。监管高压下,不排除信托机构会逐步缩减与助贷平台合作的可能。
融资类业务逆势增长
在本张罚单中,有两项违规直指华鑫信托的融资类业务,分别是“融资类业务开展不审慎”“少计融资类业务规模”。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2023年以来,华鑫信托融资类业务持续增长。根据华鑫信托2025年年报,主动管理型信托资产类目下,2025年末华鑫信托融资类信托资产为2539.85亿元,较年初的2378.74亿元增长超过6%,在华鑫信托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中稳居第一位。而在2024年初、2023年初,这一数据为1745.51亿元、842.03亿元。
袁帅指出,融资类业务作为信托机构传统的盈利支柱,在短时间内难以完全替代,部分机构出于盈利压力,不得不继续依赖这类业务维持业绩,尤其是在转型新业务尚未形成稳定盈利模式的情况下,融资类业务的“惯性”难以快速消除。但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这种逆势增长显然不可持续。
在信托行业全面转型、压降融资类产品规模的大潮之下,缘何2025年华鑫信托融资类信托规模仍在逆势扩张?对此,北京商报记者向华鑫信托进行采访,但对方同样未进行详细回复。
财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76亿元,较上年同期的29.67亿元同比增长23.86%;实现净利润20.81亿元,上年同期为18.30亿元,同比增长13.7%。但在营业收入中占比近五成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下滑21.08%至17.86亿元。
此外,截至2025年末,华鑫信托总资产为216.67亿元,同比增长6.72%;信托资产规模为5320.4亿元,其中投向基础产业和证券市场的信托资产占比分别为42.77%和22.66%,投向房地产的信托资产占比为0.09%。
而华鑫信托也在财报中提到,公司的信用风险压力主要体现在融资类及准权益类信托业务和固有板块的贷款业务中,截至报告期末,华鑫信托不良信用资产合计6.68亿元,不良率为3.32%。
回顾过往信托行业的处罚情况,华鑫信托这张720万元的罚单,不仅是该公司成立以来金额最高的单笔罚单,在信托行业罚单榜上整体也处于靠前位置。
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自2007年《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包括华鑫信托在内,单次受罚金额达到720万元以上水平的仅有4家。其中,四川信托在2021年3月被罚3490万元;2022年7月,新华信托被罚1450万元;2023年10月,山西信托因为12项业务违规,同样被罚720万元。而四川信托、新华信托此前均已宣告破产。
袁帅指出,近年来,信托行业罚单数量与金额整体呈上升趋势,监管层对违规行为的容忍度不断降低,此次高额罚单无疑是监管信号的再次强化,意在警示全行业严守合规底线,摒弃过去粗放发展的模式。无论是与助贷平台的合作风控,还是传统业务的转型,都需要信托机构真正树立合规意识,强化风控能力,积极探索符合监管导向与市场需求的新业务模式。
中国金融智库特邀研究员余丰慧则建议,华鑫信托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定期进行合规培训,增强员工合规意识,并积极引入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帮助发现潜在问题并及时整改。同时,应增强信息披露透明度,主动接受市场监督。
北京商报记者廖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