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审计意见如同企业财务状况的“体检报告”,向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传递着报表是否公允、真实反映企业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关键信号,是资本市场信任链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据统计,截至4月8日,共有1321家上市公司发布2025年年度报告,其中,有8家公司年报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以下简称“非标”),审计机构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这8家公司分别是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从审计意见指向的细节来看,持续经营能力是这8家公司被重点关注的事项,有6家公司的非标意见提及了持续经营能力存疑相关事项。其中,因借款、诉讼、负债等事项引发的持续经营能力存疑情况均有发生。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机构认为,该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分别为14226.69万元、3373.48万元、15034.48万元,且在2025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47962.44万元,流动负债中银行借款8292.48万元,非金融机构借款36285.22万元。上述情况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78995.11万元,2025年度发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187890.89万元,且连续四年亏损。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年报被出具非标意见,本质上是审计机构基于诉讼纠纷、持续经营存疑、内控缺陷等事项,对财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作出的风险提示。这一方面体现出审计机构执业更趋审慎,监管环境持续收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部分上市公司治理不规范、经营风险突出,信息披露质量未达资本市场基本要求。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要切实增强对会计准则和披露规则的理解与执行能力,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视为一项严肃的法律责任。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夯实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基石,赢得投资者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