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机场:公司通过参股投资、自持物业提供场地租赁的方式间接参与了5家离岛免税店
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4月10日,海南机场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通过参股投资、自持物业提供场地租赁的方式间接参与了5家离岛免税店,具体情况如下:自持物业提供场地租赁且参股投资:包括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49%股权(负责海口美兰机场T1航站楼、T2航站楼的2家免税店运营)、三亚凤凰机场免税店49%股权,此类合资公司免税店销售收入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相关合资公司的投资收益计入公司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公司租赁场地的特许经营收入与其销售收入挂钩,计入公司营业收入科目。仅自持物业提供场地租赁:包括中免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海控全球精品(海口)免税城,此类提供场地租赁免税店租金收入与其销售收入挂钩,场地租赁收入计入公司营业收入科目。鉴于公司自持物业提供场地租赁的营业收入与5家免税店销售额相关,投资者希望了解公司参与的免税店销售额情况,但因部分免税店销售额涉及其他上市主体,故公司整体披露参与的5家免税店销售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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