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杜丽娟北京报道
在全球数字经济深度发展的背景下,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主导的双支柱方案中支柱二规则落地进程持续加快。通过设定全球15%的最低有效税率,对跨国企业的税务合规与投资布局产生深远影响。
截至2026年3月20日,全球已有超60个国家和地区完成支柱二相关立法,大型跨国企业的全球税务管理也迈入全新阶段。“支柱二规则的核心是通过15%全球最低有效税率,遏制跨国企业通过低税率辖区转移利润、规避税负的行为,立法落地的节奏与路径,直接决定了企业的合规成本。”普华永道亚太区国际税务主管合伙人庄树清表示。
庄树清进一步解释,从已立法辖区的实践来看,欧盟成员国、新加坡、越南、中国香港等中资企业投资密集区域均将QDMTT(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规则作为优先落地项,这意味着布局这些区域的中资跨国企业将成为规则影响的首批主体,“企业若未及时梳理各辖区税负情况,很容易触发补足税义务,直接推高整体税务成本”。
据了解,支柱二下的全球最低税规则(GloBE)有明确的适用门槛,仅针对最终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年收入在受测财年之前四个财年中至少两个财年达到7.5亿欧元或以上的跨国企业集团成员的成员实体,政府实体、国际组织等特定主体则被排除在外。
一位国际税研究人员表示,这一标准主要锁定了全球头部跨国企业,也是当前各国立法的核心覆盖范围,“从立法进度看,多数辖区计划分步实施QDMTT、IIR规则,UTPR规则落地节奏相对较慢,但无论实施顺序如何,企业都需提前适配不同规则的核算要求”。
规则落地的影响已在一些中资企业身上逐渐显现。
某中资家电跨国集团全球税务总监张坚直言,集团在东南亚某已立法辖区布局了子公司,该辖区落地QDMTT规则后,经专业机构测算,子公司当地有效税率仅为11%,按照支柱二要求,需按15%的标准补缴补足税。“这直接导致集团2025年海外业务税务成本增加约8%,且后续每个财年都需持续承担这笔支出,税务成本对海外业务利润的挤压效应逐步凸显。”
实践操作中,上述情况已非个案。尽管中国内地尚未公布GloBE本地立法的具体方案与时间表,但这不代表中国跨国企业不会受到支柱二全球最低税规则的影响,按照支柱二的征税机制,只要跨国集团旗下任一子公司所在辖区实施了全球最低税法规,整个集团都将面临补足税相关影响。“这意味着中资跨国企业也将无法‘置身事外’,当前必须主动适配全球税收规则的新变化。”前述国际税研究人员表示。
在此背景下,“走出去”的中资企业应该如何面对挑战?普华永道国际税团队根据调研结果给出了实操建议。
该团队人员表示,一方面要强化专业能力建设,支柱二规则的复杂性需要企业拥有专业的税务人才进行应对。企业应加强对现有财务、税务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支柱二规则及相关国家税收法规,能够准确进行税务计算并履行合规义务。另一方面,企业应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提升税务数据管理的效率与准确性。通过采用先进的税务管理软件和工具,实现税务数据的自动化收集、处理和报告流程。
此外,企业需密切关注OECD及其他国家税务机关发布的关于支柱二的最新政策动态和实施指南,可通过OECD官方网站、专业税务咨询机构以及行业研究报告等渠道,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以便及时调整税务策略。
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国际税服务合伙人李诚煜表示,目前已有超百家头部中资跨国企业启动申报筹备工作,预计2026年上半年将迎来全球支柱二合规申报的首个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