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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1 11:23:20 股吧网页版
涉“东旭系”审计造假!中兴财光华被罚没2.52亿元,暂停经营业务1年
来源:红星资本局

  红星资本局4月10日消息,今日,财政部与证监会联合公布了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中兴财光华”)的行政处罚决定,该所共计被罚没2.52亿元,暂停经营业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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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6月,河北、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债券发行人东旭集团、上市公司东旭光电及东旭蓝天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资金占用等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中兴财光华连续多年为东旭集团、东旭光电、东旭蓝天提供审计服务,河北证监局牵头对中兴财光华为东旭集团、东旭光电、东旭蓝天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开展调查。

  调查发现,中兴财光华在为东旭集团、东旭光电、东旭蓝天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风险评估程序流于形式,在货币资金、销售和收款循环、采购和付款循环等多个关键审计程序中存在重大缺陷,对异常大额预付款、向供应商付款使用内部审批单等多项重大异常线索未保持职业怀疑并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中兴财光华为东旭集团、东旭光电2015年至2018年年报、东旭蓝天2018年年报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为东旭集团2019年年报、东旭光电2019年至2020年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东旭蓝天2019年年报和2020年年报分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东旭集团“18东旭01”“18东旭02”债券发行、东旭光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中兴财光华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中兴财光华上述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所述“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的情形,河北证监局认定中兴财光华上述审计业务收入3258.49万元为违法业务收入,依法全部予以没收,并处以21018.74万元罚款。

  在财产罚方面,对于中兴财光华审计项目,按照行政处罚法中“一事不二罚”和罚款从高的原则,由中国证监会做出罚没2.43亿元的处罚,财政部对中兴财光华审计项目的财产罚吸收到中国证监会财产罚中。财政部还对其他审计项目罚没921.3万元,最终,中兴财光华合计被罚没2.52亿元。

  去年证监部门已经对上述东旭系三家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比如根据官方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东旭集团被罚约5.8亿元,东旭集团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某廷被罚约5.9亿元,东旭光电被罚3.9亿元等。

  据第一财经,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肖星教授表示,东旭集团财务造假金额和影响巨大,严重侵害了投资人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已经受到监管部门严厉处罚。

  而东旭系如此严重财务造假等问题,长期负责其财务报表审计的中兴财光华不可能查不出相关痕迹。而经过财政部上述检查,发现中兴财光华确实存在相关问题,并依法对该所及相关签字审计师作出相关处罚,这也进一步让审计行业明确职责所在,发挥了警示作用,有助于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此次两部门对中兴财光华相关审计项目合计处罚2.52亿元,这一处罚金额规模较大,而且明显高于与相关审计项目的违法所得收入,这一重罚警示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要进一步压实‘看门人’责任。”肖星说。

  相比于罚没金额,此次财政部给予中兴财光华暂停经营业务1年对其影响可能更大。

  肖星表示,一般情况下公司不会频繁更换自己的审计机构,但中兴财光华暂停经营业务一年,这是一种严厉的“资格罚”,由于它一年内其业务中断,将会迫使其很多客户可能会流失,而且在当前处罚之下后续能否挽回客户难度大。

  去年11月底中兴财光华被立案后,已有多家上市公司宣布改聘他所。中兴财光华官网公开信息介绍,该所为70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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