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1 11:28:21 股吧网页版
维维股份:2025年净利润3.35亿元 拟10派1.04元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杨宁

K图 600300_0

  中证智能财讯维维股份(600300)4月11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3.49亿元,同比下降8.42%;归母净利润3.35亿元,同比下降18.63%;扣非净利润3.09亿元,同比下降7.8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3亿元,同比增长209.47%;报告期内,维维股份基本每股收益为0.2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47%。公司2025年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1.04元(含税)。

  以4月10日收盘价计算,维维股份目前市盈率(TTM)约为16.58倍,市净率(LF)约1.53倍,市销率(TTM)约1.66倍。

  资料显示,公司主要从事豆奶粉、动植物蛋白饮料、乳品、茶叶等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粮食收购、仓储、销售、加工业务。

  数据显示,2025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47%,较上年同期下降2.96个百分点。公司2025年投入资本回报率为8.56%,较上年同期下降2.64个百分点。

  截至2025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8.93亿元,同比增长209.47%;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1.44亿元,同比增加1.06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336.83万元,上年同期为1.34亿元。

  资产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97.75%,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5.17个百分点;存货较上年末减少35.1%,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7个百分点;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减少8.47%,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4.76个百分点;无形资产较上年末减少11.11%,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2.09个百分点。

  负债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末,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82.92%,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3.8个百分点;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减少35.38%,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1.56个百分点;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38.11%,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22个百分点;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减少29.18%,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0.92个百分点。

  从存货变动来看,截至2025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5.43亿元,占净资产的14.99%,较上年末减少2.94亿元。其中,存货跌价准备为7200.9万元,计提比例为11.7%。

  2025年全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896.89万元,同比增长27.65%;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0.27%,相比上年同期上升0.08个百分点。此外,公司全年研发投入资本化率为0%。

  2025年,公司流动比率为2.03,速动比率为1.6。

  年报显示,2025年末的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中,新进股东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取代了三季度末的大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具体持股比例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张素芬、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杨小刚、张武、广发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绝对收益组合-04-R持股有所上升。

股东名称持流通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变动比例(百分点)
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9992.830.91429不变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537.172.18731.472
张素芬17971.111220.349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1147.640.7096720.229
杨小刚1104.870.6832240.002
张武8000.49470.099
崔久红680.550.420834不变
付克吕640.720.396204不变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615.040.380325新进
广发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绝对收益组合-04-R577.90.3573590.037

  指标注解:

  市盈率=总市值/净利润。当公司亏损时市盈率为负,此时用市盈率估值没有实际意义,往往用市净率或市销率做参考。

  市净率=总市值/净资产。市净率估值法多用于盈利波动较大而净资产相对稳定的公司。

  市销率=总市值/营业收入。市销率估值法通常用于亏损或微利的成长型公司。

  文中市盈率和市销率采用TTM方式,即以截至最近一期财报(含预报)12个月的数据计算。市净率采用LF方式,即以最近一期财报数据计算。三者的分位数计算区间均为公司上市以来至最新公告日。

  市盈率、市净率为负时,不显示当期分位数,会导致折线图中断。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