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中国:天津证监局对融创房地产及其时任董事长汪孟德出具警示函,深交所给予纪律处分
来源:澎湃新闻
4月10日,融创中国(01918.HK)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执行董事汪孟德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书面通知。
由于融创房地产于2021年末至2025年中期未能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的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披露逾期债务及资产查封信息,天津证监局对融创房地产及其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汪孟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此外,深交所对融创房地产及汪孟德施予纪律处分,纪律处分中深交所对融创房地产及汪孟德予以通报批评。
公告还披露,公司董事会(董事会)(除汪孟德以外)已审阅行政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相关函件,认为相关违规为客观原因所致,包括融创房地产的业务规模、债务状况,及在特殊经营困难情况下,集团资源分配及遵守相关披露要求的实操可行性等。
董事会(除汪孟德以外)认为,其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并非由于其任何不诚实或欺诈行为,而是由上文所述的客观因素所致。汪孟德诚信且勤勉行事,在中国房地产行业拥有超过20年的经验,并自2006年起加入集团。其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将继续提升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有利于集团业务的发展和管理。基于以上所述,董事会(除汪孟德以外)认为,汪孟德仍适合担任公司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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