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高品质住宅建设的若干意见》,从规划引领、社区配套、建筑设计、质量监管四大维度提出28条具体举措,推动“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让市民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优居”。
关心地产业的人都知道,“好房子”是近年的一个行业热词。然而,在什么是好房子的问题上,多数人的认知仍停留于概念阶段。
广州“28条”之所以引人瞩目,被业内人士称为“重磅”“硬规矩”,就在于其直击了长期以来困扰购房者的诸多痛点,让“好房子”从一个宏观概念,变成了可感可及的具体生活场景。
广州新政直面了住房“老龄化”与“功能滞后”等一系列难题。
针对存量危旧房,文件支持业主自主筹资“原拆原建”,在满足安全与配套的前提下,建筑面积可适度增加,且产权性质不变。对于老旧小区最头疼的加装电梯问题,推广成片连片模式,免于办理规划许可,并由国企搭建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这相当于为老旧社区提供了“重生”的行政许可快车道,解决了过去“一户反对、全楼搁置”的僵局。
新政也回应了家庭结构变化对空间弹性的需求。
通过鼓励采用“全生命周期可变户型”,减少剪力墙等固定结构,允许房间数量根据新婚、育儿、养老等不同阶段灵活调整,让房子具备了“成长”的能力。同时,对主景观阳台不限制进深的规定,让“大阳台”不再因容积率计算规则而成为稀缺品,真正将生活空间还给市民。
社区配套如何一直是购房者关注的焦点,但评价标准往往因人而异。新政有鉴于此,将配套设施细分为基础、品质、特色三类,并针对老龄、育儿、青年等不同人群需求按1.5倍至3倍的系数配置资源。特别是“公共服务设施功能留白”机制,预留30%的弹性面积由街道根据入住后实际需求灵活决定用途,这巧妙地解决了过去配建健身房闲置、居民想用的设施却没有的供需错配问题。
广州出台新政并非孤例。近期,不仅广州,大湾区多个城市都陆续发布了楼市新政,而且都不约而同将“好房子”建设列为重点任务。如深圳规定新建住宅高度原则上不超过80米,容积率不超过3.1,从源头上保障了低密度居住环境,佛山则取消了对单个阳台的进深和面积限制,并特别强调以交付后的“好服务”作为营销卖点……
这种动向意味着在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下,大湾区的楼市调控已彻底告别过去重规模、重速度的粗放模式,全面转向重品质、重体验的精细化发展新阶段。
因应消费者需求变化,住房品质升级势在必行,但“好房子”要成为现实,难点仍在于长效执行。必须警惕“好房子”沦为“豪宅”的代名词,要防止开发商借机拉大户型、抬高溢价,确保政策红利能普惠到普通消费者群体。
规划许可放宽了,住建、消防、质监等后续审批环节需要及时跟进。例如,内部空间的灵活变动如何保证房屋结构安全?原拆原建如何理顺业主共识与资金监管的机制?这都需要跨部门的良好协调。
居住需求既有个性更有共性,值各大城市纷纷出台楼市新政之际,大湾区不妨借此契机,探索“好房子”区域标准的互认,助推形成区域协同的高品质住宅建设体系,从而打造全国人居环境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