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特朗普政府“全球进口关税”案件的庭审辩论是马拉松式的。当地时间10日,位于纽约的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开庭审理了一起诉讼案,案件号1:26-cv-01472,原告主要由多家小企业及民主党执政州组成,他们对特朗普政府实施的“122条款”新关税提出了法律挑战。
此前,美国最高法院已经裁定特朗普政府凭借《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实施的相关大规模关税措施缺乏明确法律授权,裁决公布后,特朗普政府转而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款,宣布加征“全球进口关税”,税率10%,为期150天。
第一财经记者看到,在10日举行的庭审辩论中,法官们聚焦三大议题,即准确解读《1974年贸易法》、原被告资质以及本案与IEEPA关税的本质差异。
如何解读《1974年贸易法》
庭审记录显示,法官们在庭上反复表示,他们很难准确解读《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的法律条文,第122条授权美国总统在出现“根本性的国际收支问题”时,可暂时对进口商品加征最高达15%的附加关税,以“应对美国巨大且严重的国际收支平衡”。
这一条款让法官们陷入困境:他们必须设法弄清国会在1974年制定该法时,究竟是如何理解这些术语含义的。“我们三位法官正试图弄明白这一点,我们真的在努力搞懂它。”法官斯坦修(Timothy Stanceu)说道,“这是一个出现在法律条文中的术语,而我们正试图为其下一个定义。”
辩论结束时,甚至连部分律师也承认,相关概念确实缺乏明确性。“我们已经讨论了整整三个小时,但似乎没人能就它的确切含义达成共识。”在此案中代表两家起诉特朗普的小企业出庭的律师舒瓦布(Jeffrey Schwab)坦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崔凡对记者解释道,本案中所出现的关键在于判断经济问题,即美国是否面临所谓“严重国际收支危机”。
特朗普方面辩称,只需考察所谓的“经常账户”即可,该账户涵盖了贸易逆差,以及国际投资收益、个人汇款等其他收支项目。“总统援引第122条,旨在解决巨大且严重的贸易逆差问题,”美国助理司法部部长舒马特(Brett Shumate)在庭辩开场陈述中说道。
原告方则表示,这种解释过于狭隘,因为它遗漏了其他本应纳入计算范围的其他账户。他们并表示,国会于1974年制定相关法律时,其初衷实际上是为了解决固定汇率制度下的货币危机,当前,鉴于美国现已脱离金本位制并转而实行浮动汇率制,国际收支危机已不可能发生。
该条款源于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爆发的金融危机,当时美元实行与黄金挂钩的制度。各国纷纷抛售美元以按固定汇率兑换黄金,此举一度引发美元崩溃及金融市场陷入混乱的风险。然而,如今美元已不再与黄金挂钩,因此批评人士指出,第122条已沦为过时条款。
而在国际收支平衡方面,国际收支平衡表不能等同于贸易账户,更加广泛,主要包含经常账户、资本和金融账户,各账户记录不同性质的经济交易。
崔凡对记者解释道,如果美国将资本和金融账户都算入的话,理论上其国际收支平衡就不可能失衡。
“教材中界定的国际收支失衡是自主性交易失衡,即经常项目和不包括官方储备资产变化的资本和金融账户。美国存在大量的经常项目逆差和私人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即不能只盯着经常账户下的货物贸易账户的顺逆差,就说是整个国际收支失衡。2024年,美国自主性交易逆差规模约为3040亿美元,比约1.21万亿美元的货物贸易逆差、约9200亿美元的货物与服务贸易逆差、约1.12万亿美元的经常项目逆差都小得多,而且这种逆差是美元维持国际储备货币地位所必需的。消除自主性交易逆差意味着迅速降低美元世界货币地位。”他解释道。
他补充道,不过问题是,美国目前货物贸易长期的逆差导致制造业流失,使得经济结构脱实向虚。经常项目逆差(赤字)和财政收支逆差(赤字)二者的关系虽然存在理论上的争议,但美国双赤字之间的高度相关性在过去的数据中是明显存在的,内外失衡联动使得其国债飞速上涨,利息支出急剧增加,这些能不能都作为失衡指标或者是标志?同时不同口径界定的失衡,特别是自主交易国际收支失衡以及其带来的风险是否达到了“严重”的程度?这些都是争议焦点。
崔凡说,上述问题可能就需要经济学家的研判了。第一财经记者查阅案件1:26-cv-01472的相关信息,也看到有经济学家出庭辩论的计划信息。
法官犀利质询
在此次CIT的三人合议庭中,斯坦修法官是唯一由共和党总统任命的法官,也是三人中发言最为积极的一位。
他耗费了大量时间深入探究立法史,并对原告律师展开连番质询,强调国会在1974年时的关注焦点其实在于保护货币储备,并暗示国会当时真正关注的其实是流动性问题。
他特别提到了特朗普政府近年来对贸易逆差不断扩大的担忧。
“如果站在1974年观察者的角度来看,为何这种状况不一定会被认定为一种‘根本性的国际支付问题’?”斯坦修法官表示。
庭辩结束后,代表小型企业一方的律师施瓦布表示,这是他所见过的互动最为积极的合议庭之一。但他同时也表示,斯坦修法官向来以提问积极著称,因此他无法预测这位法官最终会作出何种裁决。
“据我所知,这正是斯坦修法官的一贯风格。”施瓦布称,“他参与度很高,会提出大量问题;今天的表现也确实如此。他对立法史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
同时,特朗普政府一方在庭辩过程中也同样遭遇了法官的犀利质询。
CIT首席法官巴内特(Mark Barnett)对允许总统单方面挑选某些“子账户”并剔除其他账户以进行相关计算的做法,表达了严重关切,“就国会是否为总统的权力设定了‘护栏’而言,目前的法律条文中似乎显得相当空洞乏力。”
凯利法官在发言中也数度表达了疑虑,对政府所称“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计算国际收支逆差”的说法表示怀疑。“我并没有感觉到存在政府所说的‘多种计算方式’。”凯利说道。
都是关税案,但逻辑不同
今年2月,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3票数裁决特朗普政府无法凭借IEEPA开征关税,在该案中,法官们认定,IEEP并未授权总统征收任何关税。
“本案的情况与彼案截然不同。”斯坦修法官说道,“本案所依据的法规明确授权总统可以征收关税或实施配额限制。因此,我们现在所处的法律语境已完全是另一番天地。”
崔凡对记者解释道,IEEPA关税案主要是在界定“规制”等字眼问题,以及论证“规制”是否包括征收关税的权利等,但当前122条款涉及“国际收支危机”议题,其涉及的判断不仅仅是“字眼”,而还有其他经济问题。
因而,当前问题焦点在于:第122条所规定的“国际收支平衡”相关条件是否已得到满足,以及法院在多大程度上拥有介入此事的裁量权。
美国总统特朗普曾反复称,最高法院的上述裁决恰恰印证了他依据该法规行使权力的合法性。“正如法院所指出的那样,我有绝对的权利以另一种形式征收关税,而且我已经着手这样做了。”特朗普今年早些时候在社交媒体上写道。
然而美国司法部去年在一份法庭文件中辩称,总统之所以必须援引IEEPA,是因为第122条在应对贸易逆差方面“没有任何显而易见的适用性”,美国司法部当时还称,贸易逆差在“概念上”有别于国际收支问题。
崔凡对记者说,这一条可在此案中被当作反向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