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4月12日消息,4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三大证券交易所分别就修订交易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本次三大交易所对交易规则的修订各有侧重,突出三大看点:其一,沪深交易所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其二,深交所将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其三,北交所将增加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风险揭示安排,并设置风险警示股票单日买入数量上限。
收盘后也能交易,三大交易所齐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在此次三大交易所同步发布的修订意见稿中,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全面扩容成为市场各方关注的焦点。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这是A股市场中竞价交易的一种补充机制。
上交所表示,本次修订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证券范围由科创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相关调整有助于满足投资者以收盘价交易的需求,延长相关品种的交易时间,便利中长期资金入市。
深交所在本次修订中同样扩大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范围。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品种由“创业板股票”扩展为“A股、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深交所也指出,相关调整有助于满足投资者以收盘价交易的需求,延长相关品种的交易时间,便利中长期资金入市。
与此同时,北交所也步调一致地推进了相关机制的建设,进一步明确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安排,主要包括:一是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交易时间为15:05至15:30;二是订单按照时间优先顺序逐笔连续撮合,成交价均为当日收盘价;三是15:05至15:30期间的盘后固定价格申报及成交纳入即时行情。
此外,在提升交易效率方面,大宗交易制度也迎来了全面优化。深交所调整了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由15:00至15:30,调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便于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
北交所调整了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由“前收盘价”调整为“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调整后,申报价格应当不高于该股票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的130%和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孰低值,且不低于该股票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的70%和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孰高值。
ST股涨跌幅限制松绑,从5%上调至10%
除了交易机制的拓宽与优化,主板风险警示股票(ST股)涨跌幅限制的调整尤为引人注目。
上交所指出,根据规则变化与业务需要进行适应性修订,包括将前期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关于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一并纳入本次修订,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调整规则表述,优化纪律处分等相关规定。
深交所同样表示,前期深交所已就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及有关事项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吸收相关内容,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
另外,北交所则是增加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风险揭示安排,并设置风险警示股票单日买入数量上限,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