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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3 20:43:20 股吧网页版
金泰莱1.22亿元业绩补偿推进中!南方泵业披露执行进展:前两期结清,第三期尚差524万元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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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4月13日盘后,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泵业”或“公司”)发布关于《执行和解协议》履行进展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纠纷执行事宜有了新进展。据悉,公司2017年收购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莱”)100%股权后,因金泰莱未完成2020年承诺业绩,经仲裁裁定业绩承诺方需支付约1.22亿元补偿款及相关仲裁费用。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后,业绩承诺方分期履行赔偿义务,目前前两期已全部结清,第三期应支付的1224.39万元及利息中,公司已累计收到700万元,剩余524.39万元及相关利息仍在督促履行中。

  公告披露,公司于2017年12月收购了金泰莱100%股权,并与戴云虎、宋志栋、陆晓英(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或“业绩赔偿方”)签订了《利润补偿协议》。由于2020年度金泰莱未能完成承诺业绩,根据《利润补偿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公司于2021年分步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上海国际仲裁委员会”)提出业绩补偿和资产减值补偿仲裁申请;2021年11月,业绩承诺方向上海国际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反请求。

  2022年12月及2023年2月,上海国际仲裁委员会就上述案件分别作出裁决。根据《裁决书》,业绩承诺方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项人民币121,552,613元、部分仲裁费用821,961.60元。

  上述《裁决书》生效后,公司多次催促业绩承诺方尽快履行赔偿义务,同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更好地实现赔偿款的回收,经法院调解,公司与业绩赔偿方达成执行和解方案,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执行和解协议》,对业绩赔偿方所持有的南方泵业合计34,380,893股无限售流通股票采取了执行措施。公司于2023年5月收到来自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股票强制执行的执行款合计85,642,824.05元。根据《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业绩赔偿方将分别于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前分期履行不足部分36,731,750.55元,同时每笔履行需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支付利息。截至2025年4月,公司共收到业绩赔偿方支付的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以下简称“第一期”)、2024年12月31日前(以下简称“第二期”)支付的赔偿款(含利息)共计25,922,311.08元,至此第一期、第二期赔偿款履行完毕。

  根据《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业绩赔偿方在202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第三期”)前应当支付赔偿款12,243,916.85元及相关利息。2025年12月,公司收到业绩赔偿方支付的第三期赔偿款100万元;2026年2月,公司收到业绩赔偿方支付的第三期赔偿款200万元;近日,公司收到业绩赔偿方支付的第三期赔偿款4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收到业绩赔偿方支付的第三期赔偿款700万元。公司将继续督促业绩赔偿方履行第三期赔偿款差额部分5,243,916.85元及相关利息,积极维护公司的利益,并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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