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汉嘉数智(300746)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2024年对“大关单元GS0507-R21-01地块八丈井东片安置房及GS0507-G1/S42-30地块绿地兼社会停车场设计一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等6个EPC联合体项目采用总额法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上述项目由公司联合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并提供服务,联合体协议明确了各自的工作内容、权利义务和合同价款,公司负责设计,未主导采购和施工服务,未承担采购和施工服务的主要责任,只收取设计费、管理费,无法自主决定整个项目报价。
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对上述项目中的采购和施工部分仅承担连带责任,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的相关条件,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4年多计收入29263.91万元、多计成本29263.91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2024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2024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公司警告、通报批评,并处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给予原单位负责人、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原会计机构负责人罚款2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汉嘉数智表示,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对该事项高度重视,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公司将对相关事项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2024年度及2025年度定期报告中的合并和母公司利润表。具体更正情况详见公司后续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汉嘉数智还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正常。公司自2024年底起已不再承接新的EPC总承包业务,未来随着现有项目完成结算,对应产生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将逐步下降,原计提的减值损失也将逐步冲回,预计可以增加未来年度的利润。
资料显示,汉嘉数智于2018年5月25日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城市治理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软件应用平台、数据服务)、城市治理机器人整体解决方案(城市治理机器人、少人化运营服务)、设计及咨询业务、EPC总承包业务。
业绩方面,汉嘉数智预计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00万元至4500万元,相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

汉嘉数智表示,报告期内,公司新注入城市治理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城市治理机器人整体解决方案两大业务板块,其中城市治理机器人整体解决方案中运用无人清洁机器人的少人化运营业务占比提升,公司业务结构得到优化,带动了经营业绩的显著增长。公司设计板块业务通过人员优化、增加高质量设计业务等增效措施实现扭亏为盈。
此前,汉嘉数智于2025年12月24日发布公告,公司全称拟由“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拟由“汉嘉设计”变更为“汉嘉数智”,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向“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人)”转型升级的战略布局,2024年公司通过收购资产,向公司注入新资产,主营业务已发生很大变化。公司于2024年11月完成了与伏泰科技的重组,伏泰科技成为公司控股51%股份的子公司,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伏泰科技自购买日(2024年12月30日)纳入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重组后,公司主营业务由设计领域拓展至城市治理数智化领域,形成了包括城市治理数字化软件应用平台、城市治理数据服务、城市治理机器人以及城市治理少人化运营服务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业务架构。2025年9月30日,公司办理完成了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增加了新注入业务的经营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2025年11月17日,汉嘉数智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伏泰科技通知,伏泰科技于近日收到苏州市姑苏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伏泰科技董事长、苏州泰联智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控人之一沈刚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
2025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伏泰科技的通知,其收到苏州市姑苏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解除留置通知书》,苏州市姑苏区监察委员会已解除对沈刚的留置措施。目前沈刚已能正常履职,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二级市场上,截至4月13日收盘,汉嘉数智上涨0.30%报13.36元/股,总市值约30.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