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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3 23:36:50 股吧网页版
兼顾引才与惠民 无锡发布两项购房新政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张良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张良)4月13日,江苏省无锡市发布两项购房支持政策:《关于支持各类人才在锡发展给予购房补贴的通知》和《关于支持市区基本居住需求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的通知》。两项新政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两项新政不可同时使用),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关于支持各类人才在锡发展给予购房补贴的通知》明确提出,对各类人才在无锡市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一定补贴支持,支持对象涵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在锡科研院所全职工作,不包括机关、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在无锡市市区社保缴纳已满三个月;在无锡市市区名下无房产(申请人已婚的,夫妻双方在无锡市市区名下应均无房产);鼓励支持无锡市市区的企业,为满足企业人才住房需求,组织开展团购活动。补贴标准为大专(高级工)8万元,本科(技师)12万元,硕士(高级技师及以上)25万元,博士40万元;企业组织一次性团购同一项目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同等补贴标准;补贴一次性兑现,可充抵购房款(包括首付款)。

  《关于支持市区基本居住需求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的通知》明确,为支持市区基本居住需求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减轻购房压力,给予三类家庭(人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现房一定额度的资金资助。其一,申请人(含配偶)在无锡市区名下无房或名下仅拥有一套建筑面积不超过75平方米的住房(以房屋权属证为准);其二,申请人是外地户籍的,须提供在无锡市市区三个月社保证明或已在无锡市市区办理居住证满三个月;其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须作为共同申请人(夫妻双方的一方须满足在无锡市市区三个月社保或已在无锡市市区办理居住证满三个月)。符合购房资助条件的申请人,在该通知发布后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获得购房资助资格凭证有效期内,在无锡市市区指定房源库内选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现房的,可获得购房款(以新建商品住房备案合同所载为准)的15%但不超过20万元的购房资助。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无锡此次出台的房地产新政,体现了较强的政策精准度和民生导向。此次政策从人才支持和基本居住需求两个维度同步发力:面向大专至博士及相应技能人才,提供8万至40万元可直接抵扣房款的购房补贴,有效降低了人才在锡置业的门槛,有助于增强城市人才吸引力。同时,针对无房或住房面积较小的家庭,给予购房款15%但不超过20万元的购房资助,直接惠及刚需和改善群体,体现了对基本居住需求的兜底与支持。两项政策虽不可叠加使用,但覆盖了不同层次的合理购房需求。总体来看,无锡此次新政兼顾了引才与惠民,补贴力度较大、目标清晰,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促进住房消费的理性释放,也为长三角其他城市提供了具有参考意义的政策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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