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赵恩报道
因财务造假被终止上市的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今日摘牌。
此前,长药控股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于3月20日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期为2026年4月10日,在2026年4月13日被摘牌。
长药控股表示,公司已聘请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了《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聘请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代理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长药控股提醒投资者,自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请投资者不要注销拟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否则可能导致股份无法按时完成退市板块的登记,影响后续股份转让。
此外,公司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托管券商通知和主办券商发布的股份确权公告,尽快联系托管券商或主办券商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长药控股此次摘牌,源于一场为期三年、虚增营收7.33亿元的造假骗局。
2026年1月23日,长药控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触及深交所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随后,长药控股收到深交所《关于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事实上,2020年11月,长药控股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长江星52.75%的股权。同年12月,长江星纳入长药控股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长江星原实际控制人罗某等对长江星2020年至2022年净利润等指标进行了业绩承诺。上述收购完成后,罗某继续担任长江星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长江星的经营管理工作。
2021年至2023年,长江星子公司长江源、新峰制药制作虚假的入库单、出库单等,在没有发生真实销售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收入,导致长药控股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1532.38万元、28373.66万元、23363.46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9.12%、17.57%、19.51%;虚增利润总额5640.14万元、6337.52万元、4370.50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5.62%、88.23%、6.42%。
同时,由于2022年对长江伟创中药城交易中心工程项目未合理确认损失,导致长药控股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455.24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6.34%。
对此,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长药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主营医药制造业务和光伏设备业务,包括中药饮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医药批发业务,层压机、叠焊机等光伏设备业务。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亏损2.1亿元,亏损额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