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4 19:40:50 股吧网页版
跌停!国晟科技高溢价并购折戟,终止收购孚悦科技
来源:北京商报

K图 603778_0

  筹划近5个月时间,国晟科技(603778)的2.406亿元高溢价并购最终以失败收场。受此消息影响,4月14日,公司股价“一”字跌停,收于跌停价29.79元/股。据了解,国晟科技原拟受让铜陵市孚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悦科技”)100%股权。重组终止背后,公司近年来资本动作频频,股价也随之大涨。不过,从基本面来看,国晟科技业绩承压明显,2020年起,公司净利便处于亏损状态,2025年净利最高预亏6.5亿元。

截图来自东方财富

  股价“一”字跌停

  4月14日,国晟科技开盘跌停,全天未能打开跌停板,当日收于跌停价29.79元/股,总市值196.6亿元。

  消息面上,4月13日晚间,国晟科技披露公告称,公司终止收购孚悦科技100%股权。

  据悉,国晟科技原拟2.406亿元受让孚悦科技100%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以2025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孚悦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约2.406亿元,评估增值约2.216亿元,增值率1167.27%。1月15日,本次交易先决条件中的并购贷款办理完成时间由1月15日延长至4月15日。

  对于终止原因,国晟科技表示,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本次交易需在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方可达成。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先决条件中的并购贷款未达成,根据协议约定,决定终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回溯过往公告,国晟科技此次收购始于2025年11月25日。不过,在宣布重组当日,国晟科技也披露了上交所对其下发的问询函,交易公允性等诸多问题遭到问询。

  同年12月,国晟科技就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彼时,国晟科技提到,孚悦科技主业与公司同处新能源行业,从事的高精密度锂电池结构件业务与公司现有的光伏产业,拟建设的固态电池产业链智能制造项目具有战略协同效应,满足公司“风光储”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需求。

  资料显示,国晟科技的前身是主营园林业务的乾景园林,公司2022年11月宣布收购国晟能源持有的七家子公司股权,跨界光伏赛道。2023年9月,公司控股股东由回全福、杨静变更为国晟能源,实控人由回全福、杨静变更为吴君、高飞;同年11月,公司证券简称由乾景园林变更为国晟科技。

  目前,国晟科技在光伏行业、生态园林行业均有所布局。其中,光伏业务上,公司目前从事大尺寸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异质结、TOPCON、PERC等电池组件的生产与销售;光伏电站EPC业务为业主提供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物资采购、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运维等系列环节的全过程服务。公司生态园林板块则以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环保科技等业务多元化发展。

  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袁帅表示,一般而言,并购优质标的企业能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指标。终止重组通常意味着公司失去了通过外延式扩张实现快速发展的机会。

  净利恐将连亏六年

  重组折戟背后,国晟科技近年来业绩承压明显,净利处于连亏状态。

  财务数据显示,2020—2024年,国晟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2.58亿元、1.77亿元、1.98亿元、9.88亿元、20.94亿元;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分别约-8044.91万元、-2.11亿元、-1.62亿元、-6888.01万元、-1.06亿元。

  进入2025年,国晟科技仍未扭亏。2025年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5年实现归属净利润为-6.5亿到-3.25亿元,同比增亏。

  对于业绩预亏的原因,国晟科技表示,2025年,光伏行业由于结构性产能过剩,供需矛盾仍然突出,在激烈的行业竞争条件下,组件价格持续处于相对低位。受此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减少,盈利能力下降。同时,公司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和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对报告期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为了发展电池储能业务,2025年10月,国晟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计划投资建设年产10GWh固态电池产业链AI智能制造项目。时隔一个多月时间,国晟科技再次宣布拟购孚悦科技股权,欲布局高精密度新型锂电池结构件业务。不过,这一愿景最终折戟。

  伴随着公司资本动作不断,国晟科技股价也出现大涨,成为A股市场最受关注的牛股之一。在披露此次重组终止公告前,经统计,2025年9月24日—2026年4月13日这126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区间累计涨幅达893.99%。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向国晟科技方面发去采访函进行采访,但截至记者发稿未收到公司回复。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