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6年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内容包括持续强化重点领域金融供给、扎实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着力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和统筹加强监管引领等五大部分,共十五条。
笔者认为,这不仅是单一的经济举措,更是实现共同富裕、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战略支撑。具体来看,它将具有六方面的重大社会现实意义:
首先,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我国中央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各级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通过精准扶贫等政策措施,脱贫攻坚取得了实质性成效。但要巩固这一成果,仍需银行等金融机构持续发力。《通知》提出,通过常态化金融精准帮扶机制,重点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欠发达地区,提供小额信贷、产业保险等精准金融服务,有效增强低收入群体的内生发展能力,防止因病、因灾、因市场波动导致返贫。这既充分体现了我国金融服务“人民至上”的理念,也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使我国金融的“人民性”得到更大程度、更大范围的释放,让金融服务的社会温情覆盖更广泛的弱势群体。
其次,有利于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缩小我国城乡差距,推进社会共同富裕。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居民收入水平等仍落后于城镇,中国社会的进步离不开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的全面振兴;没有农村地区的全面振兴,就算不上中国经济的真正复苏,也会拖累中国经济再上台阶的速度。《通知》提出,推动金融资源向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物流通信、充电设施等领域倾斜,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县域城镇化进程,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同时,支持进城农民在购房安居、教育医疗、职业培训等方面的金融需求,助力其融入城市生活,实现身份与权益的平等转换。这些政策要求抓准了金融工作的发力点和突破口,银行金融机构只要把握这些重点工作,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一定能够取得实效,并结出丰硕成果,中国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内生动能将得到全面提升,我国城乡差距也将进一步缩小。
再次,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农业现代化,为民生改善和社会安定提供有力保障。“民以食为天”,手中无粮心中发慌。我国是人口大国,粮食问题至关重要。目前,由于农业产业比较效益较低,一些农村地区从事农业难以“养家糊口”,大量青壮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大多只剩中老年劳动力,耕地抛荒现象较为严重。若不进一步重视乡村全面振兴工作,粮食安全问题将进一步凸显。《通知》提出,金融要支持粮油生产、“菜篮子”工程、农业科技创新及种业振兴,强化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端牢“中国饭碗”提供坚实保障;同时,推动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农机装备、智慧农业、深远海养殖等新兴领域,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化转型。这些政策要求,既为银行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有助于其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和重点领域,将对推动我国乡村全面振兴提质加速、提升效益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激发乡村内生动力,推动广大农村地区夯实发展基础。当前,我国农村地区在稳固发展产业、提升内在发展动能方面,最缺乏的是市场信息和产业项目引导,以至不少农村地区难以找到自身稳定发展的产业支撑;加之金融支持不足,更使得不少农村地区产业基础薄弱、发展缓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压力较大。《通知》提出,通过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电商、农文旅融合等县域富民产业,带动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创新“绿色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等模式,降低中小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提升其参与产业链的能力。这些政策要求,只要银行金融机构抓紧落到实处,广大农村地区一批具有巨大潜力的产业项目将不断涌现,农村地区产业基础将更加牢固,广大农民的就业和收入状况将显著改善,承载农民希望的光芒也将逐步显现。
第五,有利于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与公平性,让广大农民充分分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发展是解决农村地区诸多问题的重要途径,只有农村经济实现全面发展,农村地区才能真正实现全面振兴,养老、留守儿童、农村青年婚姻等社会问题也将逐步缓解;而要实现这一目标,除财政投入外,还离不开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协同支持。《通知》针对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妇女等特殊群体,提出开发适老化、无障碍的普惠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包容性;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数字金融赋能,破解农户“融资难、抵押少”等难题,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这些政策要求,不仅为银行金融机构做好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提供了明确导向,也成为其践行金融服务社会责任的重要行动指引,更是做好我国普惠金融这篇大文章的生动注脚。
最后,有利于维护农村金融安全与社会稳定,对推动我国农村社会文明进步具有积极意义。当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仍存在不少风险隐患,尤其是部分农民缺乏金融投资常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农村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这些现象严重侵蚀了农民的合法金融权益,也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通知》提出强化涉农信贷风险监测,严禁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骗贷骗保等行为,净化农村金融生态;同时,通过金融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提升农民风险防范意识,守护好“钱袋子”安全。这些政策要求,正是当前农村地区所急需的。银行金融机构应切实扛起“一肩双责”的使命,推动金融业务发展与金融权益保护协同推进,处理好二者关系:一方面做好金融服务,做强农业产业项目,夯实农村致富产业基础;另一方面加强教育引导并严厉打击违法金融犯罪行为,切实当好农民金融权益的“保护者”,推动农村金融实现“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