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近日发布的《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全周期、全渠道、全领域的“三全”药品价格改革路径,通过创新药首发价格分类引导、集采规则优化、多渠道药价透明监测、医药利益链斩断等一系列核心举措,在支持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同时,引导药价回归合理区间,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可及性。
会上还透露,国家医保局正加快研究制定药品首发价格机制配套文件,工信部正编制《医药工业“十五五”发展规划》,多部门协同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三全”改革路径
2015年6月以来,除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外,其他药品都取消了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综合临床价值、市场需求、竞争格局、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定价,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表示,《意见》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以市场为主导的改革方向,同时强调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有为政府保障有效市场。
具体来看,《意见》从全周期、全渠道、全领域的角度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全周期方面,施子海指出,《意见》对药品上市后不同环节分类施策,为高水平创新药留足空间,同时为其他药品划定自主定价规则。
比如,对于新上市的药品引入了药品首发价格机制,根据企业对临床价值和创新程度的自评结果,区分高水平创新药、改良新药、通用名药等情形,予以政策支持和引导。对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要发挥医保支付标准对药品价格的引导作用。
全渠道方面,鼓励各方参与药价形成,推动不同渠道药价信息公开透明,让群众能够“货比三家”。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要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中药饮片允许适当的加成。医保定点药店在市场调节价基础上,通过医保定点协议,以及公开比价、量价比较指数等工具,引导医保药品价格更加合理。网上药店具有信息透明、比价便利、竞争充分的特点,可用于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比价,研判校正异常价格。
全领域方面,针对创新药、短缺药等不同类别药品,规范定价、供应、支付等环节,保障群众用药可及。对创新药,强调促进多元支付与价格合理形成,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落地实施。对短缺药,着眼于保供稳价,优化短缺药品直接挂网规则。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
此外,《意见》还部署了药品价格风险预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等价格治理措施,引导药价运行在合理区间。
国家医保局正在研究制定药品首发价格机制文件
鼓励创新药发展是提升临床用药质量层次的重要举措,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为促进创新药发展发挥了关键性作用。截至今年2月份,医保基金累计为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支出5048亿元,带动销售7400亿元。
《意见》在创新药获批上市后的各个环节,进一步精准提出了支持措施。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司长王小宁表示,《意见》创新提出优化首发价格机制,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研究制定药品首发价格机制文件,支持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的高水平创新药制定与高投入、高风险相适应的首发价格,并允许企业根据真实世界研究结果适当调整。优化医保目录调整规则,合理体现创新药临床价值,推动商保创新药目录落地,拓展支付渠道。明确“创新不集采,集采非创新”,推动参比制剂与通用名药形成合理价格梯度。
记者注意到,目前我们国家药品批准文号一共约16万件,特别是“十四五”时期,获批上市的创新药有200多个,获批上市的创新医疗器械近300个。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何亚琼介绍,当前正编制《医药工业“十五五”发展规划》,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四个加快”。一是加快打造“创新医药”,合力支持创新药早日上市、进医院,让患者用上价格合理的新药;二是加快打造“普惠医药”,重点关注儿童、老年人、罕见病人群用药需求;三是加快打造“数智医药”,推动人工智能与医药产业融合,推动质量、价格与可及性平衡;四是加快打造“开放医药”,推动中西医融合,让更多“中国制造”好药、新药惠及全球。
各地定点药店公开比价小程序已上线
发布会上,各部门负责人针对群众关心的药品集采优化、医药利益链切断、多渠道药价协同等问题,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回应社会关切。
关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优化,施子海表示,下一步将坚持“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原则,一针对不同种类药品特点优化集采规则,提高与临床需求的匹配度,引导企业理性竞争;二是强化集采中选结果的落地实施,指导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同时允许使用非中选产品,满足多元化用药需求,压实企业保供保质责任;三是加强对地方集采工作的指导,推广“一省牵头、全国参加”模式,规范协议期满接续采购,稳定临床用药和价格预期。
在切断医药利益链方面,王小宁介绍,将深入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中药配方颗粒零差率政策。他解释,这等于进一步明确了药品零差率的执行范围,除中药饮片外,公立医疗机构其他药品不得加价提供给患者。
同时,完善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推动医疗机构在省级医药采购平台登记实际采购价格,明确集采中选药品和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不得议价。“这些都有利于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价格形成、主动控费的积极性,也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王小宁表示。
针对不同渠道药价差异问题,王小宁表示,将引导各类渠道合理定价,以定点药店、网上药店价格为锚点,督促企业调整偏高挂网价格;通过医保定点协议督促定点药店,要主动关注公立医院的价格和其他实体药店和网上药店的价格,要求定点药店的价格不得明显高于其他渠道的零售价格,也不得对医保和非医保患者实行不公平的阴阳价格。同时,推广定点药店公开比价小程序,对实体药店价格水平实现全覆盖监测,方便群众发现哪家药店更实惠,引导群众“用脚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