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影业诉白象食品:影视IP营销边界待清
来源:财中社
日前,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线影业”)诉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象食品”)、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小红书运营方,以下简称“行吟信息”)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已定于5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
此次跨界诉讼因涉及两大国民级品牌,且聚焦影视IP商用边界及知名内容平台,自立案以来已引发行业广泛关注,成为近期知识产权领域的重点案件。
资料显示,光线影业大股东——光线传媒(300251.SZ)旗下拥有《哪吒》系列等知名IP,此次案件或与白象食品在发布的营销内容中,未经授权使用了《哪吒》系列中的经典台词“我是小妖怪,逍遥又自在”,涉嫌侵犯其著作权。
光线影业因此将白象食品及行吟信息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公开信息显示,光线影业近年来在IP维权领域动作频繁,仅2025年就先后针对6起IP侵权案件提起诉讼,涉及游戏、文创、食品等多个领域,其中多起案件已达成调解或获得胜诉。
作为国货食品龙头企业,白象食品近年凭借国货标签快速崛起,营销活动频次显著增加,但此次卷入侵权纠纷,也暴露了快消行业在热点营销中的合规短板。
企业借势热点营销时,需提前核查内容版权归属,完善版权审核流程,避免因侵权面临法律风险。
由于该案的庭审结果将明确影视IP台词的商用边界、平台的审核监管责任,对快消、影视、互联网等多个行业具有重要的司法参考意义,《财中社》将持续关注庭审进展。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