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15日消息(记者邹煦晨)前期连续六个交易日收获涨停的华远控股(600743.SH),在4月15日上演“天地板”行情,一举成为当日A股市场最受关注的个股之一。
回溯此前动向,华远控股于4月14日晚间发布公告,披露对上交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内容,就近期实控人筹划重组事项的具体情况、股价异动是否涉及内幕信息泄露等市场关切问题作出回应。
针对公司公告发布前已出现的明显股价异动,自查结论能否完全打消质疑?受访专家指出,上市公司仅凭自查结论与自我否认,难以彻底打消市场对于内幕交易的合理质疑,最终仍需监管机构及交易所结合核查情况作出专业判定。
公告前已出现明显股价异动
回溯近期股价走势,华远控股在4月7日至9日的三个交易日内连续涨停,股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触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4月9日晚间,华远控股发布公告称,经公司自查及向控股股东函证了解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目前正在筹划对其下属部分企业集团实施重组(下称“本次重组”)。该重组事项可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远集团”)。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指出,公告前股价异常抢跑,即便不存在内幕交易,也至少说明保密措施未能有效阻断市场对国资改革题材的过度解读与投机炒作。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荣休副教授吕随启分析称,在股价出现异常波动且叠加重组题材的背景下,市场对内幕交易的质疑往往难以避免。不过,相关情形是否真正触及内幕交易范畴,最终仍需监管机构及交易所结合核查情况作出专业判定。
香颂资本董事沈萌认为,重组项目涉及人员多、涉及事物复杂,即使是在保密协议的框架下,也不可能做到完全保密,甚至当事人都严守保密约束的时候,其他人仍可以通过观察蛛丝马迹推导出潜在的可能性。
公告发布后,华远控股股价延续涨势,再度收获三个连续涨停。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4月14日收盘,公司股价报3.21元/股,较本轮六连涨启动前的股价累计涨幅达77.35%。
股价的异常波动也引发监管部门关注。4月14日晚间,华远控股披露了对上交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内容。相较于此前公告中“本次重组不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表述,华远控股在此次回复中新增说明,本次重组“不涉及上市公司华远控股资产、业务结构的变化”。
4月15日,前期连续六个交易日涨停的华远控股,早盘以涨停价开盘,午后股价快速下探并触及跌停,日内上演“天地板”行情。截至收盘,公司股价报2.89元/股,跌幅为9.97%,全天成交金额超过14亿元。
田利辉表示,当股价涨幅与重组实质内容完全不成比例时,极易形成信息噪声下的非理性泡沫,这正是监管及时介入问询的正当性所在。
仍需监管进行穿透式核查
针对市场高度关注的“股价异动是否涉及内幕信息提前泄露”问题,华远控股在回复中表示,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并经自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重组事项筹划过程中,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同时提醒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并采取了多项措施,不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
华远控股披露,本次重组筹划起始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相关事项尚未形成明确实施方案。在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方面,公司核查了2025年9月25日至2026年4月10日期间相关方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即本次重组事项首次筹划之日前6个月至监管工作函发出之日。
自查结果显示,自然人方面,华远集团职员石硕页父亲石延国于2025年11月28日卖出6.59万股,结余数量为0,该核查对象承诺,其买卖华远控股股票时未知悉本次重组的任何信息,纯属个人投资行为;法人方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自查期间买入501.19万股,公司解释,这一买入行为属于此前披露的增持计划的一部分,与本次重组事项无关。
关于自查结论能否完全打消质疑,知名财税审专家刘志耕分析表示,上市公司仅凭自查结论与自我否认,难以彻底打消市场对于内幕交易的合理质疑,这一现象的背后实则折射出资本市场信息公平与市场效率之间的深层张力,具体可从两个维度展开分析:一方面,需客观看待上市公司自查的合规性与局限性,部分公司的自查程序虽在形式上符合监管要求、完成了必要履职动作,但形式合规并不等同于实质合规,且自查本质属于企业“自我证明”范畴,既难以完全排除“选择性披露”或“信息隐匿”的可能性,也因缺乏外部独立性而导致证明力相对有限;另一方面,真正具有说服力的澄清需要超越单纯的自查范畴,提供更具穿透力的佐证依据,若要切实化解市场疑云,上市公司需主动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完整名单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更需要由证监会或第三方独立机构启动专项核查,通过调取相关人员通信记录、资金流水等关键数据,验证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的传递链条,以此形成更具公信力的核查结论。
田利辉认为,公司自查是合规程序的第一步,但其解释力天然有限。自查仅能核查内幕知情人的申报账户,无法穿透追踪资金流转链条与隐蔽的人际关联。在信息传递路径复杂的国资改革语境下,相关消息完全可能在正式筹划前通过非职务渠道扩散。因此,自查结论至多排除直接内幕交易嫌疑,难以消解市场对间接信息泄露的合理怀疑。要真正回应疑云,必须依赖监管依托大数据与资金流向追踪的穿透式核查,自查远非最终定论。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表示,上市公司自查属于应对股价异动的常规举措,但受限于核查范围与权限,很难发现利用自查名录之外的账户进行股票交易的违规行为。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股价出现重大异动的标的,监管部门通常会进行重点标记,待工作统筹到位后再启动核查程序。而交易记录、资金流水等关键证据均会长期留存,不存在证据灭失的风险,相关违规行为终将面临监管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