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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6 01:49:00 股吧网页版
因拒不改正将被处罚,哈啰致歉
来源:界面新闻

  4月15日,针对违规投放共享单车被约谈一事,界面新闻获悉,哈啰单车回应称,“高度重视并深表歉意,已启动全面整改。”

  据哈啰方面表示,“公司已启动全面整改:连夜增派运维力量,全力恢复重点区域的停放秩序,同时启动内部管理机制的调整优化。”

  哈啰透露,“北京分公司在新车置换与跨区域调度中,在运力调度及响应效率上存在管理短板,未能将工作做实做细。对此,哈啰诚恳接受北京市主管部门的约谈与指导,绝不回避、绝不推诿。并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深耕精细化运营,并持续向主管部门及社会公众汇报进度。”

  此前,哈啰在北京市共享单车投放管理中暴露的问题引发社会关注。

  据央视新闻报道,近期,北京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依法对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违规超量投放共享自行车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4月7日,总队接到线索举报,反映哈啰公司在中心城区多个点位违规大量投放未备案车辆。次日,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确认,举报属实,并依法对哈啰公司进行行政约谈,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于4月10日前完成整改,回收未备案车辆。

  4月13日,相关执法人员复核整改情况,发现东城区盛德紫阙、簋街等地仍存在大量未备案车辆,经认定,哈啰公司未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投放车辆,且拒不改正,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及《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监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针对哈啰公司未按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投放车辆、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三十一条及《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总队将依法对哈啰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并调减其运营规模。目前,该案正在按法定程序办理。

  当日,北京市交通委会同中心城区行业管理部门再次对哈啰公司进行行政约谈,指出哈啰公司违规超量投放未备案车辆,严重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重破坏了北京市共享自行车市场运营秩序,大量挤占城市有限的公共道路资源,性质恶劣,对哈啰公司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其于4月17日前全部回收违投车辆。

  下一步,北京交通部门将持续加大共享自行车行业监管力度,督促各运营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对违规投放、数据接入不及时等问题,依法采取约谈、行政处罚和动态调控总量等措施。对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的企业,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界面新闻梳理相关信息发现,哈啰曾多次因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放共享电动自行车被罚。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3月,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2万余元,执行法院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此外,在2026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的电动自行车租赁行业的违规解限速乱象中,哈啰租电动车作为行业头部品牌被点名。当晚,哈啰租电动车发布致歉声明。哈啰表示,针对央视“315”晚会报道的问题,公司已在第一时间启动专项调查。其称,哈啰电动车租赁业务采取平台模式,为用户提供信息撮合服务,平台未直接经营过线下门店,平台门店的车辆均为入驻商家自行采购、运营。

  哈啰还称,后续,公司将持续通过商家端提醒、门店抽查等方式,要求各商户确保在租车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不对车辆进行违规改装,并定期要求商户对名下在营车辆进行自查、整改。

  天眼查App显示,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吴晓龙,注册资本44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机械设备租赁、共享自行车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江苏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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